某外商投资企业2012年度会汁利润500万元。其他资料如下: (1)本年度企业为管理人员承担个人所得税税款3万元,账务处理为:借记“营业外支出”,贷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 (2)按合同约定以公平交易原则支付给境外母公司提供服务的费用

admin2014-03-22  35

问题 某外商投资企业2012年度会汁利润500万元。其他资料如下:
  (1)本年度企业为管理人员承担个人所得税税款3万元,账务处理为:借记“营业外支出”,贷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
  (2)按合同约定以公平交易原则支付给境外母公司提供服务的费用20万元。
  (3)母公司以管理费形式向其提取费用5万元。
  (4)为其他单位提供与本企业应纳税收入无关的贷款担保,因被担保方不能按期偿还债务而承担连带责任,支付担保赔偿款40万元,计入营业外支出。
  (5)财务费用列支如下:
本年1月1日按10%的年利率向其他企业(非关联企业)借款,期限2年,本年利息支出10万元;同日,因建造新项目厂房向银行贷款1000万元,期限2年,本年支付利息50万元汁入财务费用核算,厂房预计将于2013年3月竣工交付使用。
  (6)当年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0万元。
  (7)企业2012年12月购置并投入使用税法规定目录中的安全生产设备一台,支付价税合计金额为500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问题:计算2012年外商投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题目中未提示事项,均认为相关处理正确)

选项

答案(1)个人所得税应当由个人承担,企业代为承担的个人所得税不得在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 (2)按合同约定以公平交易原则支付给境外母公司提供服务的费用20万元,可以在税前据实扣除。 (3)母公司以管理费形式向子公司提取费用,子公司因此支付给母公司的管理费,不得在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万元。 (4)为其他企业提供的与本企业应纳税收入无关的贷款担保发生的损失,属于与收入无关的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0万元。 (5)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小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许扣除。向其他企业借款应当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10%×(10%一50÷1000)=5(万元)建造厂房借款利息应当资本化,不得在财务费用中直接列支,所以应当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财务费用共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50=55(万元)。 (6)资产减值准备不得在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 (7)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设备投资应抵免企业所得税=500×10%=50 (万元)。 综上,该外商投资企业2012年应纳企业所得税=(500+3+5+40+55+30)×25%一50=108.25(万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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