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王某怀疑其妻与其表兄刘某有不正当关系,遂于某晚跟踪其妻至刘某住所。进屋后,王发现其妻披头散发,正在哭泣,刘某站在旁边,王大怒,遂殴打其妻,并与刘发生争吵。王知道刘某有百万家财,决定抓住这个机会狠狠敲诈他一笔,于是谎称到其父母家中解决问题,将刘某骗至其姘妇叶
王某怀疑其妻与其表兄刘某有不正当关系,遂于某晚跟踪其妻至刘某住所。进屋后,王发现其妻披头散发,正在哭泣,刘某站在旁边,王大怒,遂殴打其妻,并与刘发生争吵。王知道刘某有百万家财,决定抓住这个机会狠狠敲诈他一笔,于是谎称到其父母家中解决问题,将刘某骗至其姘妇叶
admin
2008-08-07
22
问题
王某怀疑其妻与其表兄刘某有不正当关系,遂于某晚跟踪其妻至刘某住所。进屋后,王发现其妻披头散发,正在哭泣,刘某站在旁边,王大怒,遂殴打其妻,并与刘发生争吵。王知道刘某有百万家财,决定抓住这个机会狠狠敲诈他一笔,于是谎称到其父母家中解决问题,将刘某骗至其姘妇叶某的住所(当时叶不在家),并对刘某进行殴打、捆绑,反锁屋门将刘拘禁达一天之久。刘某在不堪忍受的情况下,承认与王妻有不正当关系,提出用金钱补偿,并在王的胁迫下,先后三次给家人打电话,要家人将30万元放在某公园指定场所,刘的家人并未照办。不久,叶某返回住所,王某以实情相告,叶未加制止,并与王某一起致信刘妻,信称:刘某系卑鄙小人,现在我等控制之中,为示惩戒,速送30万元至某公园指定地点,钱到放人,不得报警;否则,后果自负。刘妻害怕,将钱放至指定地点,并通知王。王某叫叶某去公园取钱,叶某不敢去。于是,王某留下叶某看管刘某,自己去取赃款。在王外出取钱之时,刘某哀求叶某将自己放掉,并称王某心狠手辣,钱到手后,决不会放过叶某。叶某恐惧,将刘某放掉,并和刘某一起去派出所报警,带领公安人员去公园捉拿王某。人们赶到公园时,王某早已携款逃走。请回答以下81-84题。
选项
A、敲诈勒索罪
B、绑架罪
C、抢劫罪
D、非法拘禁罪
答案
A,C,D
解析
根据《刑法》第239条的规定,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或其他要求为目的,绑架他人作人质的行为。所谓绑架,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控制被害人行动的行为。本案中,王某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刘某作为人质,其行为完全符合绑架罪的构成要件,应当定为绑架罪。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的区别,关键在于行为入主观上是否具有通过剥夺他人行动自由并将其作为人质进行勒索或者要挟的目的。绑架罪与抢劫罪的区别,在于二者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的主要客体是他人的身权利,后者的主要客体是财产权利。另外,二者在犯罪行为的手段、实施犯罪的时间和地点以及犯罪对象方面,都存在区别。绑架罪与敲诈勒索罪相比,二者的客体不同,一个主要侵犯人身权利,一个主要侵犯财产权利。此外,二者在犯罪的客观方面也有不同的表现,最重要的一点是,敲诈勒索罪没有实施绑架行为。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wMS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刘某与甲房屋中介公司签订合同,委托甲公司帮助出售房屋一套。关于甲公司的权利义务,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关于法人成立,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甲与乙教育培训机构就课外辅导达成协议,约定甲交费5万元,乙保证甲在接受乙的辅导后,高考分数能达到二本线。若未达到该目标,全额退费。结果甲高考成绩仅达去年二本线。与今年高考二本线尚差20分。关于乙的承诺,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张小飞邀请关小羽来家中做客,关小羽进入张小飞所住小区后,突然从小区的高楼内抛出一块砚台,将关小羽砸伤。关于砸伤关小羽的责任承担,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甲向乙银行借款500万元,借期2年,丙、丁为连带保证人,但对于保证范围未约定。戊、己分别以各自房屋向乙银行设定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其中,保证人丙要求债务人甲为其提供反担保,甲找到朋友庚为丙作保证。保证人丁亦要求债务人甲提供反担保,甲将自己的房屋1套为
甲向乙银行借款500万元,借期2年,丙、丁为连带保证人,但对于保证范围未约定。戊、己分别以各自房屋向乙银行设定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其中,保证人丙要求债务人甲为其提供反担保,甲找到朋友庚为丙作保证。保证人丁亦要求债务人甲提供反担保,甲将自己的房屋1套为
2015年甲立公证遗嘱:死后其全部遗产归长子乙。2016年甲又前往同一公证部门立公证遗嘱:死后全部遗产归次子丙。由于儿子不孝,2017年甲又在家中亲笔书写一份遗嘱,写明其全部遗产死后归大女儿丁,并注明年月日。后甲因病住院,小女儿戊悉心照料,2018年甲病危
甲被法院宣告失踪,其妻乙被指定为甲的财产代管人。3个月后,乙将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夫妻共有房屋出售给丙,交付并办理了过户登记。在此过程中,乙向丙出示了甲被宣告失踪的判决书,并将房屋属于夫妻二人共有的事实告知丙。1年后,甲重新出现,并经法院撤销了失踪宣告。现甲要
乙公司以国产牛肉为样品,伪称某国进口牛肉,与甲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后甲公司得知这一事实。此时恰逢某国流行疯牛病,某国进口牛肉滞销,国产牛肉价格上涨。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李天明是个体运输户刘新生雇佣的司机,某日李天明开车在为刘新生运货时,不慎将过路行人王爱月撞伤。现王爱月到法院起诉请求赔偿,本案的被告人应当是谁?( )
随机试题
下列关于起征点和免征额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阅读下面的教学片段。教师:为什么说鸡、鸭、猪是动物?学生:因为它们都会叫。教师:是吗?蚯蚓不会叫,可它也是动物呀!学生:蚯蚓会爬,会爬会走的生物都叫动物。教师:鱼可不会爬,也不会走,只会在水里游泳;鸟会飞,它们不是动物?学生:是动物,因为它们都
古合实际论述艺术鉴赏的基本过程和审美效应。
初孕妇,27岁。妊娠38周,骨盆外测量:骶耻外径19.5cm,髂棘间径25cm,髂嵴间径28cm,坐骨棘间径9cm,坐骨结节间径7cm。该孕妇的骨盆应诊断是
A、0.6~1.5小时B、1.5~4小时C、0.25~0.5小时D、6~12小时E、14~20小时正规胰岛素的作用峰时为()。
期货公司应当执行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管理制度中的客户回访与投诉规定,明确客户回访与投诉的(),及时、妥善处理客户投诉事项。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经纪业务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
根据《行政强制法》规定,下列关于查封、扣押权及其实施程序和人员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零基预算法的优点包括()。
教师在课前的一系列准备工作叫作()。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