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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某与邻居钱某素来不和,一日钱某家的猪跑到邓某家门前的菜地,将菜地里的青菜吃得一干二净,邓某大怒,上门对钱某大骂,钱某不堪辱骂,对邓某大打出手,厮打中双方各有损伤(均为轻伤)。事后邓某为了出口气,以故意伤害罪将钱某告上法庭,钱某也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反诉。则下
邓某与邻居钱某素来不和,一日钱某家的猪跑到邓某家门前的菜地,将菜地里的青菜吃得一干二净,邓某大怒,上门对钱某大骂,钱某不堪辱骂,对邓某大打出手,厮打中双方各有损伤(均为轻伤)。事后邓某为了出口气,以故意伤害罪将钱某告上法庭,钱某也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反诉。则下
admin
2009-04-23
23
问题
邓某与邻居钱某素来不和,一日钱某家的猪跑到邓某家门前的菜地,将菜地里的青菜吃得一干二净,邓某大怒,上门对钱某大骂,钱某不堪辱骂,对邓某大打出手,厮打中双方各有损伤(均为轻伤)。事后邓某为了出口气,以故意伤害罪将钱某告上法庭,钱某也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反诉。则下列关于本案的说法哪些违反了法律的规定?
选项
A、在诉讼过程中若邓某撤回起诉,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B、人民法院首先应当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再作出判决
C、一审判决宣告后若邓某、钱某均对自己的判决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可以加重两人的刑罚
D、一审判决宣告后若邓某、钱某均对自己的判决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不能加重任何一人的刑罚
答案
1,2,4
解析
根据《刑诉解释》第198条规定,对于自诉人撤回起诉的行为,人民法院必须经过审查确定没有问题后才准予撤诉。A选项错误,应当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2条规定,对自诉案件人民法院是可以调解而并非应当调节,因此B选项错误,应当选。《刑事诉讼法》第190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斥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在本题中,一审判决宜告后,邓某、钱某均是因为对自己的判决不服提起上诉,他们都是认为一审法院对他们各自判处的刑罚过重,因而不约而同地提起了上诉。而邓某和钱某对法院对对方判处的刑罚是满意的,对此也没有提起上诉。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不能加重他们当中任何一个人的刑罚。因此CD两项中,D项正确,C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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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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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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