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贿赂犯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关于贿赂犯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admin
2009-03-10
28
问题
关于贿赂犯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选项
A、特定关系人(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与国家工作人员通谋,由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罪的共犯论处
B、特定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与国家工作人员通谋,由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双方共同占有的,以受贿罪的共犯论处
C、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之前或者之后,约定在其离职后收益请托人财物,并在离职后收受的,以受贿罪论处
D、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房屋未变更权属登记,或受贿后有关人被查处为掩饰犯罪而退还或者上交的,不影响认定受贿罪
答案
A,B,C,D
解析
要注意介绍行贿罪与受贿罪共犯的区别,国家工作人员与近亲属共同受贿,只要非国家工作人员告知国家工作人员请托事项,并告知收钱财之事或者国家工作人员明知近亲属收取钱财,即构成受贿罪共犯。其他人与国家工作人员通谋,由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下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双方共同占有的,以受贿罪的共犯论处。尤要注意《刑法修正案(七)》增加了第388条之一,扩大了受贿罪的主体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事后受贿的行为也构成受贿罪。D项中受贿罪已经既遂,之后的退还行为或者上缴行为并不能改变定性,故A、B、C、D四项均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wKI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公司于2004:年5月10日申请一项汽车轮胎的实用新型的专利,2007年6月1日获得专利权,2008年5月10日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专利独占实施许可合同。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将工程发包给乙公司施工,约定乙公司垫资1000万元,未约定垫资利息。甲公司、乙公司经备案的中标合同中工程造价为1亿元,但双方私下约定的工程造价为8000万元,均未约定工程价款的支付时间。7月1日,乙公司将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关于入伙与退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下列哪一情形下,甲对乙不构成胁迫?()
蔡永父母在共同遗嘱中表示,二人共有的某处房产由蔡永继承。蔡永父母去世前,该房由蔡永之姐蔡花借用,借用期未明确。2012年上半年,蔡永父母先后去世,蔡永一直未办理该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也未要求蔡花腾退。2015年下半年,蔡永因结婚要求蔡花腾退,蔡花拒绝搬出。
2008年6月,张某辞职获准,但因经济补偿未足额支付而与公司发生纠纷。经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内容是公司应于2008年7月20日前向张某支付经济补偿3000元。但公司并未履行。张某可以采取下列哪种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下列哪些情况下,法院不应受理当事人的上诉请求?()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李根诉刘江借款纠纷一案在法院审理,李根申请财产保全,要求法院扣押刘江向某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时质押给该公司的两块名表。法院批准了该申请,并在没有征得该公司同意的情况下采取保全措施。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2010年7月,甲公司不服A市B区法院对其与乙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的判决,上诉至A市中级法院,A市中级法院经审理维持原判决。2011年3月,甲公司与丙公司合并为丁公司。之后,丁公司法律顾问在复查原甲公司的相关材料时,发现上述案件具
(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关于对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缺席判决,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研究消费者态度、意见和偏好、最常采用的就是()
胃泡鼓音区明显缩小或消失除见于急性胃扩张、溺水外,还可见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
简述法的生成的概念和特征。
某建设项目建设期为二年,建设期内第一年贷款400万元,第二年贷款500万元,贷款在年内均衡发放,年利率为10%。建设期内只计息不支付,则该项目建设期贷款利息为()万元。【2015年真题】
土石坝的护坡形式有:草皮、抛石、干砌石、浆砌石、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沥青混凝土或水泥土等。其作用是()。
渗沟均应设置()
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内容有()
Fewthingssay"forgetI’mhere"quitesoeloquentlyastheposeoftheshy—theavertedgaze,thehunchedshoulders,thebodypi
学生的记录由学号和成绩组成,N名学生的数据已在主函数中放入结构体数组s中,请编写函数fun,它的功能是:把高于等于平均分的学生数据放在b所指的数组中,高r等于平均分的学生人数通过形参n传回,平均分通过函数值返回。注意:部分源程序在文件PROG1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