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5月6日,甲与乙在南天市滨海区街道办事处办理结婚登记。婚后二人感情不和,经常吵闹。甲与乙共同的住所在桥东区,乙经常居住在桥西区,甲经常居住在江北区。2005年6月,乙外出经商,从此断绝与甲的通信联系,甲及其家人曾多方查询乙的行踪,均无消息。200

admin2009-01-23  14

问题 2003年5月6日,甲与乙在南天市滨海区街道办事处办理结婚登记。婚后二人感情不和,经常吵闹。甲与乙共同的住所在桥东区,乙经常居住在桥西区,甲经常居住在江北区。2005年6月,乙外出经商,从此断绝与甲的通信联系,甲及其家人曾多方查询乙的行踪,均无消息。2007年5月6日,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选项 A、向被告乙直接送达起诉书
B、向被告乙公告送达起诉书
C、向被告乙留置送达起诉书
D、如果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同时,人民法院应在案卷中记明公告送达的原因和经过

答案2,8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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