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我国刑事诉讼的证明主体,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7年卷二70题,多选)
关于我国刑事诉讼的证明主体,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7年卷二70题,多选)
admin
2019-11-14
22
问题
关于我国刑事诉讼的证明主体,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7年卷二70题,多选)
选项
A、故意毁坏财物案中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是证明主体
B、侵占案中提起反诉的被告人是证明主体
C、妨害公务案中就执行职务时目击的犯罪情况出庭作证的警察是证明主体
D、证明主体都是刑事诉讼主体
答案
A,B,D
解析
本题考查刑事诉讼的证明主体。证明主体是指在诉讼中有权利和义务依法运用证据确定或阐明案件事实的机关和个人。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证明主体有检察院、被告人、自诉人等。《最高法解释》第151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对自己的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所以,选项A正确。《最高法解释》第277条规定:“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案件适用自诉案件的规定,.应当与自诉案件一并审理。……”自诉案件应当由自诉人承担证明责任,故侵占案中提起反诉的被告人是证明主体。所以,选项B正确。妨害公务案中就执行职务时目击的犯罪情况出庭作证的警察是证人,证人不承担证明责任,因而不是证明主体。所以,选项C不正确。依法运用证据确定或阐明案件事实的机关和个人属于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证明主体都是刑事诉讼主体的说法正确,故D正确。本题选AB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wEw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集会游行示威法》第四条规定:“公民在行使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的时候,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不得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关于这一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09年卷一12题,单选)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根据《宪法》的规定,关于实施依法治国的要求,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2013年卷一59题,多选)
关于宪法规范,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2013年卷一22题,单选)
宪法的制定是指制宪主体按照一定程序创制宪法的活动。关于宪法的制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5年卷一20题,单选)
1995年颁布的《保险法》第91条规定:“保险公司的设立、变更、解散和清算事项,本法未作规定的,适用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2009年修订的《保险法》第94条规定:“保险公司,除本法另有规定外,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请回答第
李某因热水器漏电受伤,经鉴定为重伤,遂诉至法院要求厂家赔偿损失,其中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庭审时被告代理律师辩称,一年前该法院在审理一起类似案件时并未判决给予精神损害赔偿,本案也应作相同处理。但法院援引最新颁布的司法解释,支持了李某的诉讼请求。关于此案,下列认
李某向王某借款200万元,由赵某担保。后李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立案。王某将李某和赵某诉至法院,要求偿还借款。赵某认为,若李某罪名成立,则借款合同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赵某无需承担担保责任。法院认为,借款合同并不因李某犯罪而无效,判决李某和赵
苏某和熊某毗邻而居。熊某在其居住楼顶为50只鸽子搭建了一座鸽舍。苏某以养鸽行为严重影响居住环境为由,将熊某诉至法院,要求熊某拆除鸽棚,赔礼道歉。法院判定原告诉求不成立。关于本案,下列哪一判断是错误的?(2012年卷一15题,单选)
《执业医师法》规定,执业医师需依法取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执业医师资格,并经注册后方能执业。关于执业医师资格,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6年卷二78题,多选)
随机试题
某多层砖混住宅土方工程土壤类别为三类土,基础为砖大放脚带形基础,垫层宽度为920mm,挖土深度为1.8m,弃土运距4km。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如下表所示。根据建筑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计算土方工程的综合单价为()。
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
正常人尿液生成的基本过程包括肾小球滤过、肾小管和集合管的重吸收,肾小管和集合管的分泌与排泄。关于肾小球滤过功能,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行为中,属于代理行为的有()。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只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开具普通发票。()
通过确定企业的业务量和人员数量之间的相关性来预测企业未来人员需求的技术,被称为()。
人们常常把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作为老年期的开始,我国政府规定老年人的年龄为()岁以上。
英国科学家在2010年11月11日出版的《自然》杂志上撰文指出,他们在苏格兰的岩石中发现了一种可能生活在约12亿年前的细菌化石,这表明,地球上的氧气浓度增加到人类进化所需的程度这一重大事件发生在12亿年前,比科学家以前认为的要早4亿年。新研究有望让科学家重
ItseemsincredibletomethatLatinisnottaughtinschoolsasamatterofcourse,especiallyinacountrythatisforeverlam
A、Sherefusedthejobofferedbyacompany.B、Shecouldearnenoughmoneytosupportherself.C、Shewassatisfiedwithherpres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