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某出口企业以CIF纽约条件与加拿大某公司订立了5 000件灯饰的出口合同。合同规定2000年5月交货。4月底,我企业出口商品仓库因发生火灾,致使出口灯饰严重毁坏。于是,我企业以发生不可抗力为由,要求免除交货义务。问:我方提出免除交货义务的要求是否合理?为

admin2009-11-01  41

问题 我某出口企业以CIF纽约条件与加拿大某公司订立了5 000件灯饰的出口合同。合同规定2000年5月交货。4月底,我企业出口商品仓库因发生火灾,致使出口灯饰严重毁坏。于是,我企业以发生不可抗力为由,要求免除交货义务。问:我方提出免除交货义务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选项

答案我方的遭遇属于不可抗力,可提出免除交货义务的要求。从本案中可以看出,我出口商品仓库因发生火灾,致使出口灯饰严重毁坏,此事故属于不可抗力事故,我方可免除违约的责任,并可要求免除交货的义务。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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