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独资公司的组织机构为( )。

admin2013-06-13  47

问题 国有独资公司的组织机构为(    )。

选项 A、唯一股东、董事会和监事会
B、董事会和监事会
C、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D、股东会、执行董事和监事

答案B

解析 《公司法》第67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首先排除CD项;由《公司法》第68、71条可知,董事会和监事会都是国有独资公司的组织机构。《公司法》第68条规定,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是经授权代表国家履行股东职责的机构。故股东不会再成为组织机构的内容。排除A项,B为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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