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甲颇有才情,以本县三个招致群众非议的公共工程为背景,即兴创作一阕《沁园春无题》词作,讥讽时弊,并通过手机短信发给十几个朋友,又通过 QQ传给了几名网友。县公安局认为,该短信影响社会安定和政治稳定,遂以涉嫌诽谤罪将甲刑事拘留,后经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admin2009-02-22  37

问题 公务员甲颇有才情,以本县三个招致群众非议的公共工程为背景,即兴创作一阕《沁园春无题》词作,讥讽时弊,并通过手机短信发给十几个朋友,又通过 QQ传给了几名网友。县公安局认为,该短信影响社会安定和政治稳定,遂以涉嫌诽谤罪将甲刑事拘留,后经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没收其手机和电脑等物品。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甲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请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和相关理论分析:
   (1)甲的行为是否属于我国宪法所保护的公民言论自由的范围?理论依据何在?
   (2)县公安局的行为侵犯了甲的哪些宪法权利?宪法依据何在?

选项

答案(1)甲的行为属于我国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的保护范围。理由是:第一,言论自由的表现形式多样,既包括口头形式,也包括书面形式,必要时还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利用电视广播等传播媒介,而以短信、QQ的形式发表言论和个人见解,是言论自由的合法表达方式;第二,短信的内容及其社会影响,没有危害国家安全,没有侵害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属于言论自由限制的范围;第三,不同看法,即使是错误认识,也是表达的自由。 (2)县公安局的行为侵犯了甲的三项宪法权利:言论自由权、监督权和人身自由权。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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