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下列关于证明的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下列关于证明的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dmin
2022-05-18
29
问题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下列关于证明的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选项
A、经过公证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于传来证据和间接证据
B、经验法则可验证的事实都不需要当事人证明
C、在法国居住的雷诺委托赵律师代理在我国的民事诉讼,其授权委托书需要经法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我国驻法国使领馆认证后,方发生效力
D、证明责任是一种不利的后果,会随着诉讼的进行,在当事人之间来回移转
答案
C
解析
经过公证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并非大于传来证据和间接证据,故A错误。专业领域的经验法则不为一般人知晓,并非免证事实,需要证据证明,故B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4条的规定在我国没有住所的外国人委托我国律师代理诉讼,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故C正确。证明责任不会在当事人之间转移,故D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w7x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以下哪些选项中的仲裁庭组成不符合法律规定?()
山无棱公司因与天地合公司合同纠纷申请仲裁,要求解除合同。某仲裁委员会经审理裁决解除双方合同,同时裁决天地合公司应当向山无棱公司赔偿违约损失共10万元。根据以上情况,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甲公司与乙公司因共同投资设立企业而签订了一份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因履行合同而产生的一切争议均交丁市仲裁委员会予以仲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公司注册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双方因此而发生纠纷,乙公司遂向丁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过程中,双方自行达成和解协议,
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所进行的仲裁程序中,双方当事人具有哪些权利?()
关于涉外仲裁委员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关于再审裁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在某县基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中,李某发现选举委员会公布的选民名单中遗漏了同县张某的名字,遂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认为,李某不是本案的利害关系人无权提起申诉,故驳回了李某的申诉,李某不服诉至法院。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甲与乙于2008年结婚,婚后二人感情不和,常常为琐事争吵。多次协商离婚,均因财产问题无法达成一致而未成功。2018年6月,甲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乙的婚姻关系,并对财产进行分割。据此。请回答以下问题:案外人丙也欲进行离婚诉讼,听说甲乙离婚案的案情
韩国公民金某与德国公民汉森自2013年1月起一直居住于上海,并于该年6月在上海结婚。2015年8月,二人欲在上海解除婚姻关系。关于二人财产关系与离婚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5年卷一78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技术开发合同,未约定技术秘密成果的归属。甲公司按约支付了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后,乙公司交付了全部技术成果资料。后甲公司在未告知乙公司的情况下,以普通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丙公司使用该技术,乙公司在未告知甲公司的情况下,以独占使用许可的方式许
随机试题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是()。
A.尿沉渣镜检有大量变形红细胞B.尿沉渣镜检有多个嗜酸粒细胞C.两者皆有D.两者皆无糖尿病性肾病
药物半衰期主要取决于其
患者,女性,27岁。患慢性咽喉炎。最近上感后咳嗽加剧,痰黏稠,医嘱给予超声雾化吸入治疗。护士指导患者做超声雾化吸入时,操作不妥的是
对吕某应以何罪定罪处罚?卖淫妇女黄某是否构成犯罪?如构成犯罪,应为何罪?
记账后会计人员发现将应计入营业费用的9000元误记为90000元,则应采用的错账更正的方法是()。
下面几项关于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之间的复杂关系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请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定的规律性。()
关于中国工农红军长征,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人们在生活中,面临着种种难以预料的风险。为减少损失、防范后患、保障生活,应该提倡的方法是__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