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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起聚众斗殴案件发生时,证人甲乙丙丁四人在现场目睹事实经过,侦查人员对上述四名证人进行询问。关于询问证人的程序和方式。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3年试卷2第30题)
在一起聚众斗殴案件发生时,证人甲乙丙丁四人在现场目睹事实经过,侦查人员对上述四名证人进行询问。关于询问证人的程序和方式。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3年试卷2第30题)
admin
2014-12-22
31
问题
在一起聚众斗殴案件发生时,证人甲乙丙丁四人在现场目睹事实经过,侦查人员对上述四名证人进行询问。关于询问证人的程序和方式。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3年试卷2第30题)
选项
A、在现场立即询问证人甲
B、传唤证人乙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C、到证人丙租住的房屋询问证人丙
D、到证人丁提出的其工作单位附近的快餐厅询问证人丁
答案
B
解析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22条的规定,“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本题中,A项中的现场询问,C项中对丙的住处,D项中丁提出的地点,这三处询问证人的地点均合法。B项中到公安机关询问,这一地点正确,但是,对证人只能用通知,不能传唤,因为传唤只适用于当事人。故本题符合题意的选项是B项。
疑难辨析:本题考查询问证人的地点和传唤的适用对象。此题乍一看四个选项中“现场”、“公安机关”、“丙租住的房屋”和“丁提出的其工作单位附近的快餐厅”都是合法的询问地点。实际上,B项中暗含着考查了传唤的对象问题,命题人在此处设置了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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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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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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