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厂于10月8日到林华公司购买一批原料,当场提货并付款2.5万元。次日,水泥厂因货物质量不合格,将这批原料退回林华公司,林华公司签收,但未退款。10月7日,水泥厂到林华公司购买电器一批,价款3万元,提货时与林华公司约定2日内付款。2日期满,水泥厂未付款,

admin2016-01-15  24

问题 水泥厂于10月8日到林华公司购买一批原料,当场提货并付款2.5万元。次日,水泥厂因货物质量不合格,将这批原料退回林华公司,林华公司签收,但未退款。10月7日,水泥厂到林华公司购买电器一批,价款3万元,提货时与林华公司约定2日内付款。2日期满,水泥厂未付款,林华公司上门催收。水泥厂认为前后债务相抵,只需支付5000元。双方发生争议,依据债的消灭原理,下列对此案的处理意见哪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水泥厂付给林华公司5000元,双方了结债务
B、水泥厂应先付给林华公司3万元,再请求林华公司退款2.5万元
C、水泥厂应先付给林华公司1.5万元,待林华公司退款之后,再付给1.5万元
D、林华公司应先退给水泥厂2.5万元,再请求水泥厂付款3万元

答案A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99条,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抵销是以自己的债权充抵自己的债务。水泥厂向林华公司主张抵销权,即可发生抵销的效力,因此选择A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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