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医学
高中的一位女同学侯某,今年毕业第二年,由县医院派去省医院进行学习交流。作为被派去的实习生,侯某一天都不敢怠慢自己的工作,每次查房或者有观摩手术她都想办法参与学习。学习的第三天她跟着主治医生去查房,主治医生派侯某上3号病床前去给病患复查,复查总结诊断没什么问
高中的一位女同学侯某,今年毕业第二年,由县医院派去省医院进行学习交流。作为被派去的实习生,侯某一天都不敢怠慢自己的工作,每次查房或者有观摩手术她都想办法参与学习。学习的第三天她跟着主治医生去查房,主治医生派侯某上3号病床前去给病患复查,复查总结诊断没什么问
admin
2022-07-27
20
问题
高中的一位女同学侯某,今年毕业第二年,由县医院派去省医院进行学习交流。作为被派去的实习生,侯某一天都不敢怠慢自己的工作,每次查房或者有观摩手术她都想办法参与学习。学习的第三天她跟着主治医生去查房,主治医生派侯某上3号病床前去给病患复查,复查总结诊断没什么问题。复查完听见3号床的患者对旁边的病号说,今天多亏是医生帮我复查的,如果是实习生查,我一万个不答应,她们一个个都是刚从学校毕业的黄毛丫头,没有一点点实际经验,万一诊断错误,受苦的可是咱们呢。
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上述情境中,这位侯某在面对给3号病患检查时如何做更合适?( )
选项
A、站在病人的角度考虑,无论怎样都不能给3号病人说自己是实习的
B、作为医生应该有原则,告诉病人自己是来实习的
C、3号病人没有问侯某是否是实习生,所以侯某不用告诉自己是实习生
D、3号病人没问侯某的身份时,侯某不用告诉,当病人问起时,她可以在检查之后如实告诉
答案
D
解析
无论是实习医生还是主治医生,只要和病人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一般的病人都会接受实习生的。所以作为侯某来讲,当病人未询问她实习生的身份时,她可以选择不告诉病人,但一旦病人问起,她应该如实告诉,或者在给病人检查完病情后再告诉。当病人知道是实习医生检查而产生拒绝情绪时,实习生需要耐心解释,但是最终都应尊重病人的选择。故本题选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w3YA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职业能力测验题库卫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分类
0
职业能力测验
卫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相关试题推荐
重吸收是肾生成尿液的重要步骤,是保证体内有用的营养物质不因排泄尿液而无谓大量流失的重要基础,其中()是最重要的重吸收部位。
对哮喘持续状态的处理,下列哪一项是错误的?()
下列关于病态窦房结综合征的治疗原则中,说法不正确的是()。
患者,男性,63岁。反复咳大量黄绿色痰10年,痰液放置后可以分层。近2年来出现活动后气急。胸部CT检查显示左下肺柱状扩张。该患者痰培养检出铜绿假单胞菌。该患者痰液分层后,最下层可能是()。
患者,女性,75岁。3年前诊断肺源性心脏病,近1周来咳嗽、咳痰、喘息加重,双下肢水肿。体检:肺内多量湿啰音,心率110次/分,肝肋下3cm,双下肢水肿。白细胞计数及中性粒细胞分类均增高。血气分析:pH7.35,PaO250mmHg,PaCO278mmHg,
下列关于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的叙述,正确的有()。
小儿白细胞分类中,粒细胞与淋巴细胞的交叉发生于()。
为什么说改革开放是强国之路,是社会主义发展的直接动力?
只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就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随机试题
下列哪一项不是蛋白质二级结构的形式
马克思主义宪法学者以()为标准,把宪法分为资本主义类型的宪法和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实施程序应为()。
选择锤击沉桩设备的一般思路为( )。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是()。
有关试用期的下列表述中,符合劳动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金华人独创的“百鱼宴”和“百笋宴”丰富了中华美食的内涵。()
微分方程xy’+2y=xlnx满足y(1)=-(1/9)的解为_________.
Whatdoesthemanproposetodofirst?
Today,theTowerofLondonisoneofthemostpopulartourist【1】andattractsoverthreemillionvisitorsayear.Itwasoccasion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