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阳去非洲经商前将红木家具一套交给弟弟牟平保管。欧阳雪来牟家做客时相中这套家具,出100万元给牟平要买这套家具。牟平收了钱,然后以各种理由推脱交货。欧阳雪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牟平交货,法院经审理判决欧阳雪胜诉,判令牟平限期交付家具。后欧阳雪向法院申请强制执

admin2015-09-11  27

问题 牟阳去非洲经商前将红木家具一套交给弟弟牟平保管。欧阳雪来牟家做客时相中这套家具,出100万元给牟平要买这套家具。牟平收了钱,然后以各种理由推脱交货。欧阳雪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牟平交货,法院经审理判决欧阳雪胜诉,判令牟平限期交付家具。后欧阳雪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期间,牟阳归国。方获悉此事。牟阳认为这套家具值200万元,他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选项 A、执行过程中,牟阳可以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要求法院裁定中止执行
B、牟阳不可以申请再审
C、牟阳可以申请再审
D、判决生效后,牟阳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红木家具被转卖之日起6个月向作出原判决的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原判决

答案A,C,D

解析 本案中牟阳是已进行诉讼的案外第三人。《民事诉讼法》第227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超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A项应选。
    《审判监督程序解释》第5条规定:“案外人对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确定的执行标的物主张权利,且无法提起新的诉讼解决争议的,可以在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或者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利益被损害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作出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据此,案外人可以申请再审,因此B项错误,C项正确。
    《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3款规定:“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因此,D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w3E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