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方式。

admin2013-01-24  45

问题 试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方式。

选项

答案《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9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7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具体而言,包括: (1)出售。土地使用权出售,是指转让人以获取价金为目的,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支付价金并获取土地使用权的民事法律行为。《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26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市、县人民政府有优先购买权。市、县人民政府的优先购买权是为了保障土地利用的高利益。 (2)交换。土地使用权的交换准用土地使用权买卖的规定。 (3)赠与。赠与须持土地使用权权属变更登记完成始生法律效力。 (4)继承。土地使用权继承,是指土地使用权人死亡后,由依法符合继承条件的人继承权利人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广义的继承还包括企业合并分立的情况,企业合并分立亦发生土地使用权的转移。 (5)土地使用权入股。《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并应当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的移转手续。可见,土地使用权人股也是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法之一。另外,在法人型联营、合伙型联营中。土地使用权发生转让,即从联营方手中转移至联营体手中。在合同型联营中。土地使用权并不发生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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