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在应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申请扣留侵权嫌疑货物后,收货人或者发货人认为其进出口货物未侵犯申请人知识产权的,应当自海关扣留凭单送达之日起多长时间内向海关提出书面说明? ( )

admin2008-12-23  16

问题 海关在应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申请扣留侵权嫌疑货物后,收货人或者发货人认为其进出口货物未侵犯申请人知识产权的,应当自海关扣留凭单送达之日起多长时间内向海关提出书面说明? (    )

选项 A、3日
B、7日
C、10日
D、15日

答案B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海关应知识产权权利人申请,决定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应当制作海关扣留凭单,送达收货人或者发货人,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收货人或者发货人认为其进出口货物未侵犯申请人知识产权的,应当自海关扣留凭单送达之日起7日内向海关提出书面说明。收货人或者发货人未提出异议的,海关经调查,有权将被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按侵权货物处理;提出异议的,海关应当立即书面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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