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有关规定,在国际贸易合同中货物的数量前如使用“大约”、“接近”等约量词时,交货数量变动幅度应不超过10%。( )

admin2010-02-27  42

问题 按照《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有关规定,在国际贸易合同中货物的数量前如使用“大约”、“接近”等约量词时,交货数量变动幅度应不超过10%。(  )

选项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析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中有关信用证的“约量”条款规定,数量变动幅度不超过10%。因此本题的说法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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