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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
按照我国刑法理论,非法行医罪属于
按照我国刑法理论,非法行医罪属于
admin
2019-08-09
16
问题
按照我国刑法理论,非法行医罪属于
选项
A、结合犯
B、吸收犯
C、集合犯
D、连续犯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七章第三节中的集合犯、结合犯,第四节中的吸收犯、连续犯。结合犯,指两个以上各自独立成罪的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的明文规定,结合成另一独立的新罪的犯罪形态。我国刑法中尚无结合犯。集合犯,是指行为人以实施不定次数的同种犯罪行为为目的,实施了数个同种犯罪行为,刑法规定作为一罪论处的犯罪形态。本题中的非法行医罪,行为人就是意图实施不定次数的非法行医行为,属于集合犯。而连续犯,指行为人基于同一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多次实施犯罪行为,触犯相同罪名的犯罪,例如,甲基于行凶报复的意思,到乙家一连杀死乙家5口人。吸收犯,指一个犯罪行为因为是另一个犯罪行为的必经阶段、组成部分、当然结果,而被另一个犯罪行为吸收的情况。故本题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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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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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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