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定诉讼代理人,下列哪些认识是正确的?(2011年试卷三第82题)

admin2012-11-11  27

问题 关于法定诉讼代理人,下列哪些认识是正确的?(2011年试卷三第82题)

选项 A、代理权的取得不是根据其所代理的当事人的委托授权
B、在诉讼中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代理被代理人实施所有诉讼行为
C、在诉讼中死亡的,产生与当事人死亡同样的法律后果
D、所代理的当事人在诉讼中取得行为能力的,法定诉讼代理人则自动转化为委托代理人

答案A,B

解析 法定诉讼代理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代理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7条的规定,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因此,选项A正确。法定诉讼代理人无须被代理人的授权即可自由处分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其不仅能够行使一般性诉讼权利,如提供证据、委托代理人等,而且可以自由行使那些涉及实体利益处分的特殊诉讼权利,如提出、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自行和解、请求调解等。所以法定诉讼代理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代理被代理人实施所有诉讼行为,选项B正确。
    尽管法定诉讼代理人具有类似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但他们与当事人仍然存在区别。如果法定代理人死亡,则应根据《民法通则》第16条和第17条规定的顺序重新确定法定代理人,在法定代理人确定之前,则应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6条的规定,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诉讼中止。也就是说,在诉讼中,如果法定诉讼代理人死亡,法院可以另行指定监护人作为法定诉讼代理人继续诉讼,如果暂时没有其他监护人来充当法定诉讼代理人时,应裁定诉讼中止,而不是终结。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6条和第137条的规定,当事人死亡则可能产生诉讼中止或诉讼终结的不同后果。由此可知,法定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死亡的,法院可以另行指定监护人作为法定诉讼代理人继续诉讼,而不是产生与当事人死亡同样的法律后果。因此,选项C错误。
    根据《民法通则》第70条的规定,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定代理终止。法定代理终止后是否委托代理人则由当事人的意思决定,如果当事人选择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此种情况下应是当事人自愿选择的委托代理人而不是法定诉讼代理人自动转化为委托代理人。因此,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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