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教唆乙杀文某,并指使丙为乙提供枪支,乙、丙按甲的要求实施了相应的行为。甲、乙、丙的犯罪属于( )。

admin2014-05-11  31

问题 甲教唆乙杀文某,并指使丙为乙提供枪支,乙、丙按甲的要求实施了相应的行为。甲、乙、丙的犯罪属于(    )。

选项 A、必要共同犯罪
B、特殊共同犯罪
C、简单共同犯罪
D、复杂共同犯罪

答案D

解析 必要共同犯罪是相对于任意共同犯罪而言的,两者的分类标准是以共同犯罪是否能够任意形成为标准。必要共同犯罪是指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构成以二人以上的行为为要件的犯罪,如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等。特殊的共同犯罪是相对于一般的共同犯罪而言的,两者的分类是以共同犯罪人之间结合的紧密程度为标准划分的,是指各共同犯罪人之间建立起组织形式的共同犯罪,或称有组织的共同犯罪,亦即犯罪集团。简单共同犯罪与复杂共同犯罪的分类是以共同犯罪人之间有无分工为标准进行划分的。简单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实行某一具体犯罪客观要件的行为。在这种共同犯罪形式中每一共同犯罪人都是实行犯。复杂共同犯罪是指各共同犯罪人之间存在一定分工的共同犯罪。根据题干的表述,甲乙丙是相互分工、相互配合实行犯罪行为的,因此选项D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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