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为A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甲个人欠丁人民币10万元,甲无力用个人财产清偿,则丁可以代位行使甲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

admin2011-02-19  14

问题 甲、乙、丙为A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甲个人欠丁人民币10万元,甲无力用个人财产清偿,则丁可以代位行使甲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

选项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析 合伙人个人负有债务的,其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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