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南京临时政府时期司法改革的主要措施。

admin2018-10-18  36

问题 简述南京临时政府时期司法改革的主要措施。

选项

答案南京临时政府时期司法改革的主要措施有: (1)确立司法独立的原则。《临时约法》第51条规定:“法官独立审判,不受上级官厅之干涉。”为了保证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第52条专门规定:“法官在任中部的减俸或者转职,非依法律受刑罚宣告,或应免职之惩戒处分,不得解职。” (2)禁止刑讯和体罚。南京临时政府先后颁布了《大总统令内务司法两部通饬所属禁止刑讯文》、《大总统令内务部司法部通饬所属禁止体罚文》,指出刑事立法的根本原则是“维护国权,保持公安”。推行资产阶级的人道主义,明令各官署不论审理何类案件,一律不准体罚和刑讯逼供,对于犯人不准实行非人道待遇。 (3)试行公开审判、陪审制和律师辩护制度。《临时约法》第50条规定:“法院之审判,须公开之;但有认为妨害安宁秩序者,得秘密之。”同时引进西方资产阶级的陪审制度,选拔有识之土参与陪审,以提高案件的透明度,并允许律师辩护,以在更大程度上保护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最大程度地利用辩护律师的诉讼权利牵制司法权,预防司法专横和司法腐败。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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