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乙结婚之前即在同居期间生育一男孩丙,在丙1周岁之后,甲与乙解除了同居关系,男孩丙由母亲乙抚养。之后,甲、乙分别结婚,建立了各自的家庭。甲与他人结晤之后,又生育一男孩丁。在丙16周岁、丁12周岁时,甲在一次高楼施工过程中意外坠楼死亡。甲死亡后留有遗产房屋

admin2013-05-03  31

问题 甲与乙结婚之前即在同居期间生育一男孩丙,在丙1周岁之后,甲与乙解除了同居关系,男孩丙由母亲乙抚养。之后,甲、乙分别结婚,建立了各自的家庭。甲与他人结晤之后,又生育一男孩丁。在丙16周岁、丁12周岁时,甲在一次高楼施工过程中意外坠楼死亡。甲死亡后留有遗产房屋、存款和其他一些动产。甲生前没有遗嘱。在分割甲的遗产时,乙要求应依法分割甲的遗产给丙,但遭到拒绝。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因为甲与乙没有结婚,所以在甲死亡后,丙作为非婚生子女没有继承甲遗产的权利
B、因为甲与乙解除同居关系后,丙不是由甲抚养,所以在甲死亡后,丙没有继承甲遗产的权利
C、丙与丁都是甲的儿子,他们对甲的遗产有同等的继承权
D、丙与丁都是甲的儿子,他们对甲的遗产都有继承权,但是,丙的遗产继承权只是丁的遗产继承权的1/2

答案4

解析 《婚姻法》第25条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而《继承法》第10条规定,配偶、父母、子女同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丙作为甲的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丁对甲的遗产依法享有同等继承权,丙所享有的同等继承权不受“甲乙是否结婚、丙是否由甲抚养”的影响。因此,ABD选项都是错误的,只有C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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