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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法条分析59)《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6条规定:“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试分析保证的特征、设定条件和效力。
(2010年法条分析59)《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6条规定:“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试分析保证的特征、设定条件和效力。
admin
2017-03-24
39
问题
(2010年法条分析59)《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6条规定:“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试分析保证的特征、设定条件和效力。
选项
答案
(1)保证的特征:①保证是由第三人提供的担保;②保证是以保证人的信用作担保;③保证具有从属性。 (2)保证的设定条件:①保证人需符合法定条件;②保证人与债权人达成合意且意思表示真实;③主合同合法有效;④以书面形式订立。 (3)保证的效力:在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债权人在履行期限届满未受清偿时,于保证期间内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享有主债务人享有的所有抗辩权,同时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还享有先诉抗辩权;在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主债务人追偿。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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