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中国甲公司的一项发明在中国和A国均获得了专利权。中国的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了中国地域内的专利独占实施合同。A国的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了在A国地域内的专利普通实施合同并制造专利产品,A国的丁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在A国地域内的专利普通实施合同并制造专利产品。中国的戊
中国甲公司的一项发明在中国和A国均获得了专利权。中国的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了中国地域内的专利独占实施合同。A国的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了在A国地域内的专利普通实施合同并制造专利产品,A国的丁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在A国地域内的专利普通实施合同并制造专利产品。中国的戊
admin
2014-11-10
34
问题
中国甲公司的一项发明在中国和A国均获得了专利权。中国的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了中国地域内的专利独占实施合同。A国的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了在A国地域内的专利普通实施合同并制造专利产品,A国的丁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在A国地域内的专利普通实施合同并制造专利产品。中国的戊公司、庚公司分别从丙公司和丁公司进口这些产品到中国使用。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甲公司应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B、乙公司应向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戊公司的行为侵犯了乙公司的专利独占实施权
D、庚公司的行为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
答案
B,D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vk6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吴某因欠李某借款8万元,将卡车一辆抵押给李某并办理了抵押权登记。后卡车因车祸损坏,吴某将卡车送到某修理厂大修,修理完毕后,吴某因资金紧张无力支付1万元修理费,修理厂遂将卡车留置。此时,吴某欠李某的借款到期,李某要求修理厂将卡车交给自己进行拍卖,以所得资金偿
郑某诉刘某离婚一案,一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郑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当事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判决离婚。二审法院采取以下何种做法是正确的?
甲公司与个体运输司机乙某签订了一份运输合同,合同约定乙某将货物运到s市后,甲公司将依约支付全部运费。结果,乙某按约定将甲公司包装好的难以分割的价值100万元的货物运到s市后要求支付合同约定的运费7000元时,甲公司没有满足乙某的要求,仅支付了3000元。乙
甲向乙借款,将自己所有的皇冠车出质于乙,乙又将该车出租于丙,丙因违章驾驶造成该车灭失,为此引起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下列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说法错误的是()。
甲厂于10月4日到乙公司购买一批原料,当场提货并付款2.5万元。次日,甲厂因货物质量不合格,将这批原料退回乙公司,乙公司签收,但未退款。10月7日,甲厂到乙公司购买电器一批,价款2.8万元,提货时与乙公司约定2日内付款。2日期满,甲厂未付款,乙公司上门催收
英山企业是英国一家贸易公司和中国一家生产厂家在深圳设立的一个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以下对于其管理层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有关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某公司在第一审程序中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后未被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但该公司不服第一审判决,遂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上一级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后,应当_________。
关于起诉与受理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朱砂安神丸的功用是
为满足×××工程的需求,拟进行三等水准测量。主要工作内容包括选点埋石、外业水准观测、数据处理等。高程基准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1.已有资料情况(1)测区现有1:1万、1:5万地形图可供设计、选点使用。(2)国家二等水准点4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中,仅涉及岩土工程勘察的主要条款包括()。
安装胀锚式地脚螺栓对基础的强度要求较高,其基础混凝土强度不得小于()。
金融制度创新使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业务领域的界限()。
对于患有肥胖症的儿童,教师不应当做()。
Dreamisastorythataperson"watches"oreven"takespartin"duringsleep.Dreameventsareimaginary,buttheyarerelated
OlderVolcanicEruptionsVolcanoesweremoredestructiveinancienthistory,notbecausetheywerebigger,butbecausetheca
VALUEOFIMPORTSTOANDEXPORTSFROMCOUNTRYT,2000-2009Forwhichoftheeightyearsfrom2001to2008didexportsexceedim
Accordingtothenews,whyhastheseniorpoliceofficerresigned?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