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卷一第51题)某公司欲撤回其自行提交的一件发明专利申请。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dmin2018-06-28  40

问题 (2014年卷一第51题)某公司欲撤回其自行提交的一件发明专利申请。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选项 A、该公司应当提交撤回专利申清声明,并缴纳相应费用
B、该申请被撤回后,不能作为任何在后申请的优先权基础
C、该公司撤回该专利申请不得附有任何条件
D、撤回专利申请的牛效日为撤州手续合格通知书的发义日

答案C,D

解析 A.《专利法》第32条规定:“申请人可以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前随时撤回其专利申请。”《专利法实施细则》第36条第1款规定:“申请人撤回专利申请的,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声明,写明发明创造的名称、申请号和申请日。”《专利法实施细则》第93条规定了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手续时应当缴纳的费用种类,其中并不存在一种与撤回专利申请相关的费用,由此可知,撤回专利申请并不需要缴纳相关的费用。故选项A错误,不符合题意。
    B.《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4条中规定:“已经在本联盟的一个国家正式提出专利申请的任何人或其权利继受人,为了在其他国家提出申请,在自提出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的期间内应享有优先权。正规的国家申请是指在有关国家中足以确定提出申请日的任何申请,而不问该申请以后的结局如何。”由此可知,被撤回的申请可以作为在后申请的优先权基础。故选项B错误,不符合题意。
    C.D.《专利审查指南2010》1-1-6.6“撤回专利申请声明”中规定:“撤回专利申请不得附有任何条件。撤回专利申请声明不符合规定的,审查员应当发出视为未提出通知书;符合规定的,审查员应当发出手续合格通知书。撤回专利申请的生效日为手续合格通知书的发文日。”故选项C、D正确,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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