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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司与美国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并约定如合同发生争议则适用中国的法律,并交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因合同履行问题产生争议,中国公司将纠纷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经审理,仲裁庭裁决美国公司败诉。美国公司不服。并认为中国公司并未请求
中国公司与美国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并约定如合同发生争议则适用中国的法律,并交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因合同履行问题产生争议,中国公司将纠纷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经审理,仲裁庭裁决美国公司败诉。美国公司不服。并认为中国公司并未请求
admin
2009-01-19
23
问题
中国公司与美国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并约定如合同发生争议则适用中国的法律,并交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因合同履行问题产生争议,中国公司将纠纷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经审理,仲裁庭裁决美国公司败诉。美国公司不服。并认为中国公司并未请求损害赔偿,而仲裁庭裁决美国公司赔偿中国公司30万美元,该裁决无效,向法院请求撤销该仲裁裁决。据此,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因当事人约定合同纠纷适用中国法律,而中国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缔约方,所以仲裁庭应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B、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撤销仲裁裁决请求后,在裁定撤销前须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审查
C、人民法院可以“裁决所根据的证据不充分”为由撤销该裁决
D、若中国公司到美国请求法院执行,美国法院可以拒绝承认和执行
答案
2,8
解析
中国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缔约国,但在加入该公约时对第1条第1款(b)项规定作出了保留。该项规定的具体内容是:“如果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的法律。”根据我国司法实践,合同适用的法律是该国的实体法而不包括冲突规定,以此保证适用法律上的确定性。因此A选项错误,纠纷适用我国法律就应是我国的实体法。我国的法律体系中不包括国际公约。所有我国加入的国际公约都必须转化为我国国内法后才能适用,所以A选项不能选。我国法院能撤销我国仲裁机构的裁决,但需要审查与层报。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有关的司法解释,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我国的涉外仲裁裁决,如果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涉外仲裁裁决具有《民事诉讼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裁定撤销裁决或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之前,须在受理申请后30日内报请本辖区所属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如果高级人民法院统一撤销裁决或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应将其审查意见在15日内报最高人民法院。待最高人民法院答复后,方可裁定撤销裁决或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依照我国《仲裁法》,有权受理撤销仲裁裁决的是中级人民法院,其上一级法院也就是高级人民法院。所以,B选项说法正确。根据我国《仲裁法》,人民法院对涉外仲裁裁决的监督是程序性监督,而不是实质监督。所以,C选项说法错误。中国和美国都是《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即《纽约公约》的缔约国。根据《纽约公约》的规定,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可以拒绝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1)(因当事人无行为能力等原因而)缺乏有效的仲裁协议;(2)为适当参与;(3)超范围仲裁,(4)程序有缺陷;(5)裁决未生效;(6)争议事项为不可仲裁事项;(7)与公共秩序相抵触。题中,仲裁庭对中国公司未提出的赔偿问题作出了裁决,属超范围裁决,所以美国法院有权拒绝承认与执行。故D选项说法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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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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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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