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庭前会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4年试卷二第71题)

admin2016-07-01  15

问题 关于庭前会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4年试卷二第71题)

选项 A、被告人有参加庭前会议的权利
B、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审判人员可在庭前会议中进行调解
C、辩护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可在庭前会议中就是否排除作出决定
D、控辩双方可在庭前会议中就出庭作证的证人名单进行讨论

答案B,D

解析 根据《刑诉解释》第183条的规定:“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判人员可以召开庭前会议:(一)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二)证据材料较多、案情重大复杂的;(三)社会影响重大的;(四)需要召开庭前会议的其他情形。召开庭前会议,根据案件情况,可以通知被告人参加。”可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庭前会议可以通知被告人参加,也可以不通知被告人参加,而非必须通知被告人参加,即对被告人而言,参加庭前会议并不是一项法定的权利。A选项表述不正确,不当选。
    根据《刑诉解释》第184条的规定:“召开庭前会议,审判人员可以就下列问题向控辩双方了解情况,听取意见:(一)是否对案件管辖有异议;(二)是否申请有关人员回避:(三)是否申请调取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但未随案移送的证明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四)是否提供新的证据;(五)是否对出庭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的名单有异议;(六)是否申请排除非法证据;(七)是否申请不公开审理;(八)与审判相关的其他问题。审判人员可以询问控辩双方对证据材料有无异议,对有异议的证据,应当在庭审时重点调查;无异议的,庭审时举证、质证可以简化。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可以调解。庭前会议情况应当制作笔录。”可知,选项B涉及上述第184条第3款,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审判人员可以在庭前会议中进行调解,B选项表述正确。D选项涉及上述第1款第5项,即控辩双方可以在庭前会议中就出庭作证的证人名单进行讨论,D选项表述正确,亦当选。C选项涉及非法证据排除问题,庭前会议只能解决程序性的事项,不能对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裁决。根据上述第1款第6项,庭前会议可以提出非法证据排除的申请,但无权就是否排除作出决定,C选项表述不正确,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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