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庭前会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4年试卷二第71题)
关于庭前会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4年试卷二第71题)
admin
2016-07-01
15
问题
关于庭前会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4年试卷二第71题)
选项
A、被告人有参加庭前会议的权利
B、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审判人员可在庭前会议中进行调解
C、辩护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可在庭前会议中就是否排除作出决定
D、控辩双方可在庭前会议中就出庭作证的证人名单进行讨论
答案
B,D
解析
根据《刑诉解释》第183条的规定:“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判人员可以召开庭前会议:(一)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二)证据材料较多、案情重大复杂的;(三)社会影响重大的;(四)需要召开庭前会议的其他情形。召开庭前会议,根据案件情况,可以通知被告人参加。”可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庭前会议可以通知被告人参加,也可以不通知被告人参加,而非必须通知被告人参加,即对被告人而言,参加庭前会议并不是一项法定的权利。A选项表述不正确,不当选。
根据《刑诉解释》第184条的规定:“召开庭前会议,审判人员可以就下列问题向控辩双方了解情况,听取意见:(一)是否对案件管辖有异议;(二)是否申请有关人员回避:(三)是否申请调取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但未随案移送的证明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四)是否提供新的证据;(五)是否对出庭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的名单有异议;(六)是否申请排除非法证据;(七)是否申请不公开审理;(八)与审判相关的其他问题。审判人员可以询问控辩双方对证据材料有无异议,对有异议的证据,应当在庭审时重点调查;无异议的,庭审时举证、质证可以简化。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可以调解。庭前会议情况应当制作笔录。”可知,选项B涉及上述第184条第3款,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审判人员可以在庭前会议中进行调解,B选项表述正确。D选项涉及上述第1款第5项,即控辩双方可以在庭前会议中就出庭作证的证人名单进行讨论,D选项表述正确,亦当选。C选项涉及非法证据排除问题,庭前会议只能解决程序性的事项,不能对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裁决。根据上述第1款第6项,庭前会议可以提出非法证据排除的申请,但无权就是否排除作出决定,C选项表述不正确,不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vhA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行政诉讼原则中,为行政诉讼所特有的、能充分反映行政诉讼的精神和价值取向的是:()
小李因殴打小马受到公安局处罚,公安局鉴定小马为轻微伤。小马认为自己是重伤,以公安局对小李处罚过轻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在诉讼期间对小马的伤势重新鉴定,结论为轻伤。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以下有关申请撤诉的说法,错误的是:()
张先生在其与税务局的行政诉讼案开庭结束后,从高中同学处得知了该案主审法官李某的妻子与税务局的代理人韩小姐有表亲关系的情况,于是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李某回避的申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对下列有关国家不承担国家赔偿责任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某甲因犯故意杀人罪被A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死刑,一审判决后,甲在上诉期内提起上诉,后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维持原判,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本案中下列选项说法正确的是:()
吸毒人员周某和郑某都是吸毒人员,属于非法同居关系,二者以吸毒可以治疗牙痛为理由,鼓动齐某吸收毒品,并向齐某提供毒品、吸毒工具,教齐某具体吸毒的方法,请问二人的行为:()
孙某经营一家制鞋厂,厂里有几百名员工,孙某生活作风奢靡,爱攀比。孙某一朋友买了一辆高级跑车,价值300万元。孙某遂决定买一辆价值更高的跑车将其朋友比下去。孙某的现金刚刚投资了房地产,一两年时间内没有足够现金。孙某遂决定以欠发工资的方式积累购车款,工人在被拖
关于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解,下列选项中不正确的是哪一项?()
有“可以这样行为”的模式的法律规范,为()。
随机试题
通常要求同一逻辑结构中的所有数据元素具有相同的特性,这意味着_______。
Thelackofeco-friendlyhabitsamongthepublicisthoughttobeamajor______ofglobalclimatechange.
首选大环内酯类抗生素治疗的肺炎是
最直接联系核苷酸合成与糖代谢的物质是
A.普通光学显微镜B.暗视野显微镜C.倒置显微镜D.荧光显微镜E.电子显微镜为观察细胞的生长状况,适合选用的显微镜
某男,25岁,干部。头昏、失眠、记忆力减退1年余。近来每夜只能睡2~4小时,而且入睡后做梦连连,有时彻夜不眠,白天则头昏乏力、眼花、耳鸣、精神不振,腰酸遗精,记忆力明显减退,饮食及二便如常,舌红,少苔,脉细弱。除选用照海、申脉、神门外,还选用哪些穴位治疗(
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提起公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会计等5人被认定为该单位犯罪的直接责任人员。在法院审理中,该公司被注销。关于法院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电厂通信机房内应设置()。
下列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专项准备金具有资本的性质,应计入资本基础,同时在计算风险资产时,要将已提取的专项准备金作为贷款的抵扣从相应的贷款组合中扣除。()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