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公务员
王某骑自行车被一违章车辆撞倒,王某当时未感到损伤,只是自行车被撞坏,通过协商,司机赔偿了自行车费300元。但两年后王某感到经常头晕,经过医院检查确诊为中度脑震荡,原因就是上次的撞车事件。王某为此花了3000元治疗费。王某出院后要求当时的司机赔偿,司机不同意
王某骑自行车被一违章车辆撞倒,王某当时未感到损伤,只是自行车被撞坏,通过协商,司机赔偿了自行车费300元。但两年后王某感到经常头晕,经过医院检查确诊为中度脑震荡,原因就是上次的撞车事件。王某为此花了3000元治疗费。王某出院后要求当时的司机赔偿,司机不同意
admin
2013-12-20
36
问题
王某骑自行车被一违章车辆撞倒,王某当时未感到损伤,只是自行车被撞坏,通过协商,司机赔偿了自行车费300元。但两年后王某感到经常头晕,经过医院检查确诊为中度脑震荡,原因就是上次的撞车事件。王某为此花了3000元治疗费。王某出院后要求当时的司机赔偿,司机不同意,于是王某起诉至法院。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选项
A、原告两年后才向法院起诉,诉讼时效已过
B、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从伤势确诊时开始计算,因此诉讼时效未过
C、原告向法院起诉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D、该案的诉讼时效应当从撞车之时开始计算
答案
A,D
解析
《民通意见》第168条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本案中的情况,即应从王某伤势被确诊后开始计算,因此王某起诉司机并未超过诉讼时效。B、C项说法正确,而A、D项说法错误,本题答案选A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vfR3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专业知识题库事业单位考试分类
0
法律专业知识
事业单位考试
相关试题推荐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要求实行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
在有史以来的教育中,除()以外,都具有阶级性的特征。
19世纪末,美国西部有个坏孩子,他把石头扔向邻居的窗户。9岁那年,他父亲娶了继母,父亲对继母说:“你要注意这孩子,他太坏了。”继母好奇地走进孩子,全面了解后,对丈夫说:“你错了,他不是最坏的孩子,而是最聪明的孩子,只是我们还没有找到发挥他聪明才智的地方罢了
我国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的文件是()。
18世纪中期西方大学开始设立教育学讲座,教育学逐渐从哲学中分离出来,正式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为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的学生提供理论指导。标志着教育学科独立的著作是()。
李大力最近发现,正在读初三的儿子李小力难以保持自我一致性,容易丧失目标,失去信心。依据埃里克森的心理社会性发展理论,李小力个体发展危机没有处理好的阶段是()。
我国第一部马克思主义教育学著作是()。
根据下列给定材料,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以下问题。2007年11月,张三到B市天生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并于同年12月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2007年11月30日至2009年11月29日。张三担任安保员,月工资1300元。劳动合同第17条约定:“
县卫生局以经营发霉变质食品为由对蒋某处以罚款3000元,蒋某不服,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后,蒋某仍不服,又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被告拒不举证,也不出庭应诉。至一审法院审结前.被告始终未能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和事实证据。一审法院遂
县卫生局以经营发霉变质食品为由对蒋某处以罚款3000元,蒋某不服,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后,蒋某仍不服,又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被告拒不举证,也不出庭应诉。至一审法院审结前.被告始终未能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和事实证据。一审法院遂
随机试题
患者,男,69岁。患后项部有头疽月余,症见疮形平塌,根盘散漫,疮色紫滞。疮腐难脱;脓水稀少,身热不高,唇燥口干,舌红苔薄黄中剥,脉细数,伴有消渴证。治疗应首选()
2岁小儿中点位于
在评价建筑构件的耐火性能时,不应忽略火灾的()
下列表述中,对总分类科目与明细分类科目平行登记的要求,不正确的是()。
在填制记账凭证时,下列做法正确的有()。
乙单位是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事业单位,经批准,乙单位的工资支出和设备购置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日常办公及零星支出实行财政授权支付。2011年2月份,审计机构对该单位财政资金使用进行检查,发现:(1)2010年4月,该单位通过零余额账户向上级单位基本户划转资
下列各项中,属于非标准审计报告的有()。
在筹资效益分析中,影响综合资金成本的因素有()。
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的保险期间原则上为(),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最具有增值性,但也是最难提供的服务,能否提供此类增值物流服务现在已成为衡量一个企业是否真正具有竞争力的标准。()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