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下列关于商标的撤销,不受5年撤销权限制的是( )。
下列关于商标的撤销,不受5年撤销权限制的是( )。
admin
2019-02-28
30
问题
下列关于商标的撤销,不受5年撤销权限制的是( )。
选项
A、恶意注册他人享有的驰名商标专用权的
B、就相同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
C、代理人未经授权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的商标进行注册的
D、申请人以不正当的抢先手段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答案
A
解析
撤销权不受5年时间限制的情形包括:恶意注册驰名商标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记;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而对于善意注册驰名商标(B项可能存在善意的情形),越权代理注册商标,损害他人所有的在先权利而注册的,则受到5年的撤销权的限制。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vdz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诉讼时效届满的法律后果是()。
根据《专利法》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可以授予专利权的是()。
甲因为重男轻女,将妻子刚生下才3天的女婴包裹好放在医院门口,躲在一边观察。见有群众围观、议论,便放心离开。第二天一早,甲又到医院门口查看,见女婴还在,但女婴却因晚间气温过低被冻死。法官据此判决甲构成遗弃罪。甲的行为属于()。
下列选项中,属于民事法律事实的是()。
下列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中,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有()。(2010年多选24)
甲在自家宅基地上建造了一套房屋,在办理产权登记前将房屋出卖并交付给乙,办理产权登记后又将该房屋出卖给丙并办理了所有权移转登记。丙受丁胁迫将房屋出卖给丁,并完成了移转登记。丁随即将房屋出卖并移转登记于戊。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戊是否有
下列权利中,不属于用益物权的有()
下列关于用益物权的说法错误的是()
我国《物权法》第106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9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附期限
随机试题
女性,41岁,心悸、气短,伴双下肢水肿4个月,体格检查发现心界向两侧扩大,心尖区可闻及3/6级粗糙的全收缩期吹风样杂音,超声心动图检查发现全心普大,以左房和左室扩张为主,左室壁变薄,室壁运动弥漫性减弱。下列哪项治疗措施不是该病的适应证
某心衰病人长期口服地高辛,疗效较好,后因三叉神经痛应用苯妥英钠,结果出现心衰症状,这是因为
人体各组织系统,对缺氧最敏感的器官是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主要任务包括()。
在会计期末进行试算平衡的目的是()。
性道德的主要功能作用体现在()。
幼儿园教师经常在体育活动中通过语言示范帮助幼儿掌握动作要领。()
________和________的游吟诗人对中世纪世俗音乐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说法错误的是()。
《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中的“水调歌头”是指()。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