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信息披露有关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的监管措施不包括( )。

admin2018-10-21  25

问题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信息披露有关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的监管措施不包括(    )。

选项 A、出具警示函
B、监管谈话
C、追究刑事责任
D、责令改正

答案C

解析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办法的,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以下监管措施:
(1)责令改正。
(2)监管谈话。
(3)出具警示函。
(4)将其违法违规、不履行公开承诺等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并公布。
(5)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6)依法可以采取的其他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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