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演出公司与“红蜻蜒”三人演唱组合订立演出合同,约定由该组合在某晚会上演唱歌曲5首,每首酬金2万元。由此成立的债的关系属于( )。

admin2021-03-27  37

问题 某演出公司与“红蜻蜒”三人演唱组合订立演出合同,约定由该组合在某晚会上演唱歌曲5首,每首酬金2万元。由此成立的债的关系属于(    )。

选项 A、任意之债
B、单数主体之债
C、选择之债
D、法定之债

答案B

解析 单数主体之债是指债的关系中,债权人与债务人各为一人的债。本题中,“红蜻蜓”作为一个组合,与演出公司签订合同,而不是该组合中的三个人与演出公司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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