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以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 )之日起生效。
以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 )之日起生效。
admin
2014-05-11
26
问题
以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 )之日起生效。
选项
A、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B、股份现实交付给质权人占有
C、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
D、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合同上签字盖章
答案
4
解析
考查要点是权利质押的公示要件。权利质权和动产质权除了标的不同外,公示方式也不同,。即动产质权以占有为公示方式,而权利质权以登记、权利凭证的交付等为公示方式。具体而言,权利质权因出质的标的不同,其公示方式也不同。(1)对于以票据和单据这些证券债权设定质权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2)对于可以依法转让的股权(股份、股票)出质的,因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不同而不同,对于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对于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或者股票出质的,如果该股份属于上市公司股份,则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如果该股份属于非上市公司股份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3)以依法可以转让的知识产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管理部门(商标局、专利局、版权局)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扫起生效。综上分析,C项是正确答案,排除A项、B项和D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vWi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实行个人负责制的中央国家机关是()。
公司法规定,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公司股票可以到境外上市,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作出特别规定。该规则属于()。
法律的强制实施都是通过法定时间与法定空间上的步骤和方式而得以进行的,此即所谓()。
下列哪些行为不符合我国法律的适用原则?()
作为异族政权,元朝在婚姻制度上有一些特点,下列各选项中属于这些特点的有
下列有关法的特征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2016年,“慢播案”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审,以下是公诉人的起诉书:“被告单位慢播科技有限公司自2007年12月成立以来,基于流媒体播放技术,通过向互联网发布慢播播放器软件的方式,为网络用户提供网络视频服务。期间,被告单位慢播公司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某国有企业员工蔡某,由于年龄偏大,被单位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理由解除劳动合同。蔡某不服,认为自己不存在违规违纪问题,单位侵犯了其合法权益。蔡某向企业住所地的信访局反映该问题,信访局告知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劳动争议。蔡某不满信访局的答复,准备去北京上访
诉讼时效与取得时效
望某为一家国有企业的总经理,一日望某去仓库找仓库保管员梁某,梁某不在,但是忘了将仓库的门锁上。望某发现仓库的门没锁,顺手拿走两台笔记本电脑,后来将一台送给朋友,一台留给正在上大学的独生子使用,梁某因仓库丢失笔记本电脑被单位开除,望某的行为如何认定?(
随机试题
颅内压增高时形成脑疝的主要原因是
平均人口数的计算方法是
肝硬化腹水患者的腹水性质是
下列不属于急性肾损伤的临床表现的是
A.超高温消毒法B.低温保藏法C.高温灭菌法D.巴氏消毒法E.γ射线消毒法只能杀死繁殖型微生物,不能杀死芽孢的杀菌保藏方法是()
当代中国法律渊源中最重要的部分是下列哪一选项?
背景某电力建设公司在某地承包一500kV的高压变电站及20km高压输电线路的施工,设备由施工单位采购。在高压外线施工中,因施工场地及占用道路与当地农民和交通管理部门发生矛盾,变压器安装因交货期滞后及质量问题与供货商和业主发生矛盾,交工验收时又与当地电力部
例三:假设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成立,相关证券的风险与收益信息如表2-5所示。(注:表中的数字是相互关联的)根据案例三,回答下列题目:根据表中其他信息可以得出⑧的值,即Y股票与市场组合的相关系数为( )。
当前,下列各项中占我国财政收入比重最高的是()。
Sometimesit’sjusthardtochoose.You’reinarestaurant,andthewaiterhashispenattheready.Asyouhesitate,hegradual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