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2016年2月15日,国际银行和厚泰公司、晓升公司三方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约定国际银行给厚泰公司贷款80万港元,晓升公司为该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三方在借款合同上签字盖章后,国际银行依约给厚泰公司发放80万港元的贷款。贷款到期后。厚泰公司未依约还款付息,晓
2016年2月15日,国际银行和厚泰公司、晓升公司三方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约定国际银行给厚泰公司贷款80万港元,晓升公司为该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三方在借款合同上签字盖章后,国际银行依约给厚泰公司发放80万港元的贷款。贷款到期后。厚泰公司未依约还款付息,晓
admin
2018-11-23
28
问题
2016年2月15日,国际银行和厚泰公司、晓升公司三方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约定国际银行给厚泰公司贷款80万港元,晓升公司为该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三方在借款合同上签字盖章后,国际银行依约给厚泰公司发放80万港元的贷款。贷款到期后。厚泰公司未依约还款付息,晓升公司也未履行担保义务,国际银行向法院起诉。法院认为,厚泰公司应当承担违约的民事责任,晓升公司的担保已过保证期限。因此免除担保责任。晓升公司未提起上诉。
如果厚泰公司提起上诉,而国际银行在二审期间又申请撤回起诉,那么下列有关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二审法院应不予准许国际银行撤回起诉的申请
B、如果撤诉申请予以准许,国际银行在撤诉后重复起诉的,法院应不予受理
C、对于国际银行的撤诉申请,应当征得厚泰公司与晓升公司的同意
D、如果撤诉申请予以准许,那么法院应当一并裁定撤销一审裁判
答案
B,C,D
解析
考查二审中撤诉的处理。根据《民诉解释》第338条的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经其他当事人同意,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准许撤诉的,应当一并裁定撤销一审裁判。原审原告在第二审程序中撤回起诉后重复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根据规定,A项错误,BCD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vWP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张某因涉嫌放火罪被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发现张某另有抢劫罪的重大嫌疑,决定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重新计算羁押期限。关于重新计算羁押期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7年司考,卷二,第30题)
下列关于期间的说法,正确的是()
某诈骗案,被告人甲17岁。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甲的父亲乙提出申请,要求担任本案庭审记录工作的书记员丙回避,理由是听人说被害人的父亲丁在开庭前曾请丙出去吃过饭。关于本案中的回避,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2003年司考,卷二,第61题)
赵某涉嫌报复陷害罪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在侦查即将终结时,赵某得知负责办理该案的侦查人员蔡某是被害人的胞兄,遂申请其回避。检察长经审查作出了蔡某回避的决定。对于蔡某在侦查阶段收集的证据,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年司法,卷二,第25题)
被告人经审判监督程序改判无罪前的哪些情形,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下列规定体现“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原则的有()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遇有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时,应当()
在一起抢劫案件中,被害人李某对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不服,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李某的做法是否正确?()
彦某将一套住房分别委托甲、乙两家中介公司出售。钱某通过甲公司看中该房,但觉得房价太高。双方在看房前所签协议中约定了防“跳单”条款:钱某对甲公司的房源信息负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其信息撇开甲公司直接与房主签约,否则支付违约金。事后钱某又在乙公司发现同一房源,而房
随机试题
请完成下列Java程序:建立一个Applet程序,包括创建一个画布构件、一个面板构件,面板构件上包含3个按钮,用来设置画布和面板的背景颜色,这3个按钮(Red,Green,Blue)分别控制画布和面板背景色改变为三原色:红、绿、蓝。要求画布宽度300高度2
ThedifferencesbetweenChineseandwesternsocietycan_________misunderstandings.
男性患者,23岁,诊为肺结核1个月,对利福平、吡嗪酰胺过敏,如需采用含氨基糖苷类药物治疗,正确的选择应是
患儿,2个月。出生时出现黄疸,日益加深,色呈黄褐,腹部胀满,右胁痞块质硬。治疗应首选
水泥包装袋上应清楚标明:执行标准、水泥品种、代号、强度等级、生产者名称、生产许可证标志(QS)及出厂编号、包装日期、净含量。包装袋两侧采用不同的颜色印刷水泥名称和强度等级,硅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采用红色,矿渣水泥采用绿色,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
毒性危险化学品可通过呼吸道、消化道和皮肤进入人体,并对人体产生危害。危害的表现形式有刺激、过敏、致癌、致畸、尘肺等。下列危险化学品中,能引起再生障碍性贫血的是()。
中央银行的负债业务包括()。
若x,y满足约束条件,则z=-x+y的最小值为__________.
阅读下面关于项目管理问题的叙述,回答问题1至问题3。【说明】某系统集成公司现有员工50多人,业务部门分为销售部、软件开发部、系统网络部等。经过近半年的酝酿后,在今年一月份,公司的销售部直接与某银行签订了一个银行前置机的软件系统的项目。合同规定,6
在项目管理领域,经常把不受控制的变更称为项目“范围蔓延”。为了防止出现这种现象,需要控制变更。批准或拒绝变更申请的直接组织称为①,定义范围变更的流程包括必要的书面文件、②和授权变更的批准等级。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