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0月,扬子药品开求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扬子公司)与其他5家国内企业共同筹建鼎立中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立公司),资本总额确定为1000万元;6家发起企业认购其中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在发起过程中,由于扬子公司作为出资的厂房需要装

admin2011-01-23  24

问题         2003年10月,扬子药品开求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扬子公司)与其他5家国内企业共同筹建鼎立中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立公司),资本总额确定为1000万元;6家发起企业认购其中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在发起过程中,由于扬子公司作为出资的厂房需要装修,发起人共同协商成立鼎立公司筹建处,并以筹建处的名义向中源装潢公司购买一批装饰材料。货款总价79万元。买卖双方约定,鼎立公司一经成立即向中源装潢公司付清全部货款。一周后,中源装潢公司按约将货物运至筹建处指定的仓库。后经证监会批准,扬子公司等6家发起企业发布招股说明书进行公开募股,但募股期届满未募集到足够资金,公司无法成立。
请综合分析、回答本案涉及的下列法律问题:
中源装潢公司的装饰材料货款应( )。

选项 A、由扬子公司承担
B、由6家发起企业按认购股份额承担
C、由6家发起企业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D、先由扬子公司承担,不足部分再由其他5家发起企业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责任承担。公司不能成立时,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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