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卫生行政部门处罚 B、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罚 C、经济综合主管部门处罚 D、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罚 E、纪检督察部门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 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师等有关人员收受药

admin2019-01-05  33

问题 A、卫生行政部门处罚     B、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罚     C、经济综合主管部门处罚      D、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罚     E、纪检督察部门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
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师等有关人员收受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或者其代理人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由

选项 A、 
B、 
C、 
D、 
E、 

答案A

解析 ①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或者其代理人给予使用其药品的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师等有关人员以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并通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吊销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②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师等有关人员收受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或者其代理人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处分;没收违法所得;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执业医师,由卫生行政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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