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院长肖某曾一针见血地指出“地方法院不是地方政府的法院”,这无疑是针对个别地方法院姓“地”而不姓“法”现象提出的严厉批评。你如何看待?

admin2014-11-13  75

问题 人民法院院长肖某曾一针见血地指出“地方法院不是地方政府的法院”,这无疑是针对个别地方法院姓“地”而不姓“法”现象提出的严厉批评。你如何看待?

选项

答案一些地方法院之所以姓“地”而不姓“法”,和地方法院吃地方财政饭不无关系。既然地方法院吃地方财政的“饭”,有时候就不得不看地方领导的脸色行事。 地方法院不姓“法”而姓“地”,其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其一,势必造成法院系统内部有法不依,这样也就不能保证审判的公正性;其二,如果地方法院姓“地”,等于为地方保护披上了“合法”的外衣,长此以往,只能是对国家法律的践踏和否定,后果不堪设想。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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