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电器生产企业)得知某工商局所建办公楼要购置一批办公电脑,便于2013年2月1日致函工商局A型号办公电脑以每台3000元的优惠价格销售。工商局考虑到甲公司生产的电器质量可靠,便于2月2日回函订购此型号电脑300台,但提出每台价格2500元,同时要求3

admin2014-02-25  20

问题 甲公司(电器生产企业)得知某工商局所建办公楼要购置一批办公电脑,便于2013年2月1日致函工商局A型号办公电脑以每台3000元的优惠价格销售。工商局考虑到甲公司生产的电器质量可靠,便于2月2日回函订购此型号电脑300台,但提出每台价格2500元,同时要求3个月内将电脑送致工商局,验货后7日内电汇付款。甲公司收到回函后,于2月4日又发函至工商局,同意工商局提出的订货数量,交货时间及方式、付款时间及方式,但同时提出其每台电脑定价3000元已属优惠价格,考虑工商局所订电脑数量较多,可以按每台电脑2800元出售。工商局2月6日发函表示同意。2月7日,甲公司电话告知工商局收到2月6日函件,同时双方约定由甲公司负责将货物运至工商局。2月10日,甲公司按照约定将300台电脑交给乙运输公司,运输公司指派司机王某负责运输。半途中,由于王某的过失,与另一辆大货车发生碰撞,导致部分电脑毁损。根据上述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运输合同中,托运的货物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       )计算。

选项 A、托运人交付时货物的市场价格
B、买卖合同签订时货物的市场价格
C、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
D、运输合同签订时货物的市场价格
E、托运人接收货物时的市场价格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赔偿责任。《合同法》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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