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东罗马皇帝查士丁尼以后,罗马法长期不受重视。经过漫长的历史时期,西欧各国先后出现了研究和采用罗马法的热潮,史称罗马法复兴。关于罗马法复兴,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7年卷一19题)
东罗马皇帝查士丁尼以后,罗马法长期不受重视。经过漫长的历史时期,西欧各国先后出现了研究和采用罗马法的热潮,史称罗马法复兴。关于罗马法复兴,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7年卷一19题)
admin
2021-02-25
32
问题
东罗马皇帝查士丁尼以后,罗马法长期不受重视。经过漫长的历史时期,西欧各国先后出现了研究和采用罗马法的热潮,史称罗马法复兴。关于罗马法复兴,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7年卷一19题)
选项
A、罗马法可以满足当时西欧各国一般财产和契约关系发展变化的需要,始得以复兴
B、复兴运动约从公元10世纪开始
C、评论法学派在复兴运动中,起到了开创作用
D、注释法学派致力于罗马法与西欧社会司法实践的结合,促进了罗马法的研究和适用
答案
A
解析
罗马法复兴始于11世纪末意大利的博洛尼亚。当时博洛尼亚设立了以教习罗马法为主的法律专科学校,即博洛尼亚大学,该校在欧洲广招学生,名噪中古欧洲,直接促成了全欧研究罗马法的热潮。罗马法复兴的出现不是偶然的,根本原因在于当时西欧的法律状况同商品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极不适应,而罗马法是资本主义社会以前调整商品生产者关系的最完备的法律,这一法律遗产可以满足当时西欧各国一般财产和契约关系的发展变化的需要。在罗马法复兴的过程中,注释法学派起了开创作用,他们使对《国法大全》的研究成为一门科学,帮助人们了解和熟悉了罗马法,为运用罗马法奠定了基础。14世纪在意大利又形成了研究罗马法的“评论法学派”,该学派的宗旨是致力于罗马法与中世纪西欧社会司法实践的结合,以改造落后的封建地方习惯法,使罗马法的研究与适用有了新的发展。可见A正确,BCD均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vPV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哪一选项体现直接言词原则的要求?()
关于证据的关联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在王某被杀一案中,侦查人员取得了下列线索:(1)王某的朋友李某的陈述,证明王某患有严重的失眠症;(2)王某邻居张某的陈述,描述案发当天曾看见一个衣着邋遢的女子(后经查为留着长发的男子齐某被误认)离开王某家;(3)王某的又一邻居肖某反映,看见案发当天小区收破
我国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第187条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人民警察就其执行职务时目击的犯罪情况作为证人出庭作证,适用前款
孙某、朱某、沙某3人流窜全国,在多个省市制造了多起命案,成为公安部督办的重大复杂案件。后3人终于在北京市被公安机关抓获。公安机关于2004年3月1日依法拘留了3人,并在3月4日报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于3月8日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当日采取了逮捕措施。则下列
上诉人张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某市中级法院审理该案后认为,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对张某所犯诈骗罪和抢劫罪两罪中诈骗罪判处的刑罚不当,一审判决两罪的刑罚分别为3年和8年,合并执行10年,其中,诈骗罪的准确量刑应为5年,根据上诉不加刑原则,二审
下列选项中属于正式法律解释的是:()
国民政府于1928年开始起草民法典。1930年12月26日公布第4编《亲属》和第5编《继承》。有关此两编,说法错误的是:()
下列收入为企业的征税收入的有:()
小吴幼年时为张某收养,小吴结婚后与张某夫妇不和,张某夫妇提出并解除了与吴某的收养关系。张某夫妇膝下无子女,年老体衰,生活困难,张某夫妇要求吴某承担赡养义务,遭吴某拒绝。为此引起纠纷。以下表述错误的是:()
随机试题
在商品经济条件下,消费者货币支付能力能否顺利实现,主要取决于
后颅窝手术中,切开枕骨大孔后缘一般限制在中线旁1.5cm内,主要是为避免损伤
下列属于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基本内容的是:()。
演播室光源色温应符合彩色摄像机的色温特性(),或在通过滤色镜调整到接近彩色摄像机所要求的色温范围。
简述食物中毒事故的处理。
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作为一个贫困村的驻村干部,村里交通不畅,饮水也有问题,你向原单位领导汇报,领导不以为然,你该如何做?
司法的生命和灵魂是()
在CiscoCatalyst3548以太网交换机上建立一个名为lib105的VLAN,正确的配置是()。
Amanis48yearsold.Heaskstheothermanhowoldheis.Theothermananswers:"IamtwiceasoldasyouwerewhenIwasa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