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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设立中有哪些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为什么? 监事会是否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赔偿公司的损失,如果监事会不起诉,股东是否有其他救济途径?
公司的设立中有哪些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为什么? 监事会是否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赔偿公司的损失,如果监事会不起诉,股东是否有其他救济途径?
admin
2008-12-16
51
问题
公司的设立中有哪些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为什么?
监事会是否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赔偿公司的损失,如果监事会不起诉,股东是否有其他救济途径?
选项
答案
监事会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监事会不起诉,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取诉讼。 《公司法》第54条第(7)项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监事会有权提起诉讼要求其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法》第152条第1、2款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题中如果监事会拒绝起诉,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直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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