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简述单价合同的特点以及在单价合同中承包商不平衡报价的几种形式。 (2)某工程Q工作面发生以下原因引起停工: 2003年9月30日至10月3日承包人的设备出了故障;监理工程师向承包人提供后续图纸比规定的时间晚了10天(10月1日至10日);10月

admin2009-05-15  27

问题 (1)简述单价合同的特点以及在单价合同中承包商不平衡报价的几种形式。
(2)某工程Q工作面发生以下原因引起停工:
   2003年9月30日至10月3日承包人的设备出了故障;监理工程师向承包人提供后续图纸比规定的时间晚了10天(10月1日至10日);10月5日至12日之间工地下了特大雨;10月13日至15日之间工地下雨(属正常情况)。试分析,允许承包人延期几天?费用补偿几天?为什么?

选项

答案(1)1)单价合同是由业主开列有工程细目的工程量清单,然后交投标方投标报价,从中选择一家总报价低且各方面条件较优越的投标方作为中标方,双方签订合同后,工程付款将按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结算。这种方式能避免工程变更给承包合同双方带来的风险,有利于降低风险报价,因此,在公路施工承包合同中应用非常广泛。 2)单价合同中承包商不平衡报价的形式有: a.先期开工的项目的单价报价高,后期开工的项目的单价报价低; b.估计到以后会增加工程量的项目的单价报价高,工程量会减少的项目单价报价低; c.图纸不明确或有错误的,估计今后会修改的项目的单价报价高,估计今后会取消的单价报价低; d.没有工程量,只填写单价的项目其单价报价高; e.对暂定金额项目,承包商做的可能性大时,其单价报价高,反之,报价低; f.对于允许价格调整的工程,当利率低于物价上涨时,则后期施工的工程细目的单价报价高,反之,报价低。 (2)9月30日~10月3日为不可原谅延误;10月1日~10月10日为可补偿延误;10月5月~10月12日不可补偿延误,10月13日~10月15日为不可原谅延误。 根据共同延误与非共同延误的特性得:10月4日为可补偿延误,10月5日~10月12日,8天为不可补偿延误。 故允许承包商延期9天,费用补偿1天。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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