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的所有权归属,描述不正确的是 ( )

admin2016-04-26  35

问题 下列关于《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的所有权归属,描述不正确的是    (    )

选项 A、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的,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
B、建筑区划内的绿地、道路的土地所有权归业主所有
C、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地、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D、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答案B

解析 《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需要注意的是,法律规定的绿地、道路归业主所有,不是说绿地、道路的土地所有权归业主享有.而是说绿地、道路作为土地上的附着物归业主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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