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有一栋房屋,于2000年8月1日出租给乙,租期为五年。2002年3月1日,甲将房屋卖与丙,并登记。后丙手持房产证请求乙搬出,乙不允,引起纠纷。就本案下例说法错误的是 (  )。

admin2013-01-10  34

问题 甲有一栋房屋,于2000年8月1日出租给乙,租期为五年。2002年3月1日,甲将房屋卖与丙,并登记。后丙手持房产证请求乙搬出,乙不允,引起纠纷。就本案下例说法错误的是 (  )。

选项 A、丙不能要求乙搬出
B、丙有权要求乙搬出
C、丙的请求无法律根据
D、若甲没有履行告知义务,丙可以请求乙搬出

答案B

解析 “物权优先于债权”是基本原则,但有例外,即“买卖不破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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