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材料】 某承包商(乙方)于某年8月6日与某业主(甲方)签订了一项建筑工程合同。在合同中规定,甲方于8月14日提供施工现场。工程开工日期为8月16日,双方商定与计划工期相比:工期每提前1天奖励3000元,每拖后1天罚款5000元。乙方按时提交了施

admin2010-05-07  39

问题 【背景材料】
   某承包商(乙方)于某年8月6日与某业主(甲方)签订了一项建筑工程合同。在合同中规定,甲方于8月14日提供施工现场。工程开工日期为8月16日,双方商定与计划工期相比:工期每提前1天奖励3000元,每拖后1天罚款5000元。乙方按时提交了施工方案和施工网络进度计划,如图1所示,并在征得甲方代表的批准后,如期开工。

该工程开工后,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一:因部分原有设施搬迁拖延,甲方于8月17日才提供全部场地,影响了工作A,B的正常作业时间,使该两项工作的作业时间均延长了2天,并使这两项工作分别窝工6个和8个工日;工作C未受到影响。
   事件二:乙方与租赁商原约定工作D使用的某种机械应于8月27日进场,但因运输问题推迟到8月29日才进场,造成工作D实际作业时间增加1天,多用人工7个工日。
   事件三:在工作E施工时,因设计变更,造成施工时间增加2天,多用人工14个工日,其他费用增加1.5万元。
   事件四:在工作F施工时,因甲方供应的材料出现质量缺陷,乙方返工增加用工6个工日,其他费用1000元,并影响H工序作业时间延长1天,窝工4个工日。
【问题】

选项

答案事件一:工作A位于关键线路上,工作B处于非关键线路上,未超过其总时差,应进行费用补偿。因此,可以提出工期补偿和费用补偿要求,因为施工场地提供的时间延长属于甲方应承担的责任,且工作A位于关键线路上。 事件二:不能提出补偿要求,因为租赁设备迟进场属于乙方应承担的风险。 事件三:可以提出费用补偿要求,但不能提出工期补偿要求。因为设计变更的责任在甲方,由此增加的费用应由甲方承担,而由此增加的作业时间(2天)没有超过该项工作的总时差(10天)。 事件四:由于甲方供应材料质量问题造成返工事件应当索赔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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