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卷二第61题)下列关于《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dmin2018-06-27  16

问题 (2006年卷二第61题)下列关于《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选项 A、两者都规定了国民待遇原则
B、两者都规定了最惠国待遇原则
C、两者都规定了透明度原则
D、两者都规定了争端解决机制

答案A,D

解析 A.《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2条[本联盟各国国民的国民待遇]规定:“(1)本联盟任何国家的国民,在保护工业产权方面,在本联盟所有其他国家内应享有各该国法律现在或今后可能授予国民的各种利益,……”由此可见,《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采取的是国民待遇原则。TRIPS第3条“国民待遇”规定:“在知识产权的保护方面,……每一成员给予其他成员国民的待遇不应比其给予本国国民的待遇较为不利。……”这一规定与《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等公约的规定完全相同。故选项A正确,符合题意。
    B.最惠国待遇原则未被《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等知识产权国际公约所采用。而在TRIPS第4条“最惠国待遇”规定:“关于知识产权的保护,一成员对任何其他国家的国民授予的任何利益、优惠、特权或豁免,应当立即无条件地给予所有其他成员的国民。……”TRlPS是第一次把此项国际自由贸易中最基本的原则引入了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之中,并为世界贸易组织各成员之间实行非歧视贸易提供了重要的法律基础。故选项B错误,不符合题意。
    C.透明度原则是GATT(关贸总协定)早已确立的一项原则,所以在TRIPS中也得到了明确的规定(详见TRlPS第63条“透明度”的规定)。透明度原则在其他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公约中尚未得到明确全面的确立,TRIPS是首次将这一原则全面引入知识产权领域。根据TRIPS第63条第1~4款的规定,透明度原则由四大要素组成:公布义务、通知义务、提供咨询义务以及例外。故选项C错误,不符合题意。
    D.TRIPS第64条“争端解决”第l款规定:“就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ⅩⅫ条和第条所作解释和适用而达成的‘争端解决谅解’,……”由于TRIPS对执法提出了明确要求,所以TRIPS的执法问题也可以纳入WTO争端解决机制之中,这使得TRIPS在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手段上与以往的国际公约不同。由于TRIPS将所有涉及知识产权的国际纠纷的解决纳入世界贸易组织的统一和强大的多边解决机制中.从而为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提供了真正强有力的准司法保障。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28条[争议]第(1)款规定:“本联盟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之间对本公约的解释或适用有争议而不能谈判解决时,有关国家之一可以按照国际法院规约将争议提交该法院,除非有关国家就某一其他解决办法达成协议。将争议提交该法院的国家应通知国际局;国际局应当将此事提请本联盟其他国家注意。”《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28条第1款可认为是广义上的争端解决机制。故选项D正确,符合题意。
    (注意:不过《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28条同TRIPS第64条相比,在实际效力上是有着很大区别的。此外,《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28条第2款中还规定:签约国也可以声明不接受该条款。所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在争端解决机制方面的作用是非常有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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