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意事项 本题本由给定资料与作答要求两部分构成。 二、给定资料 1.改革开放后,我国城镇化水平从1978年的19.7%提高到2009年的46.6%,年均增长速度接近1个百分点,GDP保持在9.8%的年均增长率,经济总量于2010年超过日本

admin2012-08-09  41

问题 一、注意事项
本题本由给定资料与作答要求两部分构成。
   二、给定资料
    1.改革开放后,我国城镇化水平从1978年的19.7%提高到2009年的46.6%,年均增长速度接近1个百分点,GDP保持在9.8%的年均增长率,经济总量于2010年超过日本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发展成就举世瞩目。然而,与发达国家类似,近年我国许多城市出现土地开发失控、空间蔓延加快的趋势,如不能有效遏制此态势,势必严重阻碍我国现代化进程。由于尖锐的人地矛盾和特殊的制度环境,中国城市蔓延的现状和问题可以归纳为失衡的“三条线”。
    其一,城市扩展系数突破“合理界线”。宏观分析,近十年来我国城镇建成区扩展弹性高达1.8,突破国际公认1.12的合理界线,人均城区面积达到111.3m2,远高于发达国家人均的82.4m2和发展中国家的83.3m2;微观判断,改革开放以来,我国135个城市建成区扩展了4倍多,明显快于城镇人口的增长速度。同时相关学者验证,我国地级以上城市异速生长特征系数从0.84增加到0.97,跨越了0.85这一合理临界值。
    其二,资源存量加速逼近“生存红线”。与城市蔓延相伴,我国耕地资源加速损失,2008年年底耕地存量仅余1.22×108hm2(18.2574亿亩),触及国家坚守的18亿亩的生存红线。与此同时,我国城市的资源环境压力不断加大,2008年已超过全球平均水平的2倍。
    其三,政府土地违法逾越“和谐底线”。中国城市蔓延的重要特色是地方政府违法有所增多。1999—2005年间,全国共发现土地违法行为100多万件,涉及土地面积近3.33×105hm2,比2004年全国新增建设用地总量2.68 x 105hm2还多出近6.53×104hm2(100万亩)。与此同时,因非法征地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已占全国农村群体性事件的65%以上,从而逾越“和谐底线”而得到政府和学界的空前重视。
    2.湖北襄阳市襄州区双沟镇农民最近遇上一件怪事:双沟工业园新修的几条公路一夜之间“消失”了,被当地领导派人填上土,铺上薄膜,撤下种子用来种菜。一个月后,镇里又组织人员、机械,将表层填土刨开、搬走,公路又现身了。一时间,社会上对此议论纷纷。
    2011年7月14日下午3时许,记者从襄阳市城区乘坐一辆出租车,一路向东,赶往双沟工业园。只见公路两旁都是成片的菜地,开车的李师傅说,这里是当地的“菜篮子”,农民主要靠种菜为生。
    在双沟工业园,记者看到路边一条公路上有大型机械在作业,急忙下车。这条与主干道相连的公路上铺了一层厚厚的土,三台大型铲车正将厚土铲开,然后由几台工程自卸车装上拉走。一位姓姚的铲车主说,他一台铲车干一小时拿200元工钱。
    在公路两旁的菜地上,双沟镇吴河村二组村民毛焕成告诉记者,公路上的土是一个月前夜间铺上去的,还蒙了一层薄膜,撒了种子,镇里说是种菜,其实是怕上级知道搞开发,“这是为了逃避检查,哄上级的”。
    据毛焕成介绍,去年5月麦子快熟了,突然来了几台大铲车,没打招呼就将麦子铲掉了,说是建工业园要修路。这条路是8号公路,今年四五月份就修好了,全组占了100多亩地。尽管村民多次上访,但当地政府只给了一季青苗补偿费,说以后等招商项目进来了再给钱。    7月13日晚上8点多,这里突然又来了两车人和铲车等机械,这次是把公路上的土搬走,一直干到晚上10点左右才收工。
    在吴河村三组附近修建的9号公路上,7月15日上午,这里的铲车和运土车也在不停地忙碌。村民吴小革反映,修路占了他家半亩地,至今没有得到一分钱。同时,因修路使附近菜地排水不畅,今年蔬菜受涝严重。
    村民吴小先用锄头一边将尚未搬走的土刨开,露出下面的水泥地,一边用手撕掉一块块露在外面的薄膜,心疼地说:“这样的地也能长出菜来,谁相信?这不是糟蹋老百姓的钱吗?”    吴小先家有一亩多地被占,他告诉记者,听说镇里光买土盖路就花了五六十万元。“说是双沟工业园手续没有批,被上级从卫星上拍下来了,只好应付一下检查。”
    近年来,卫星遥感图片监控在全国土地执法检查中大显身手,为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面对一只只“天眼”,为何一些地方仍敢挑战“天眼”、屡屡突破政策“红线”呢?
    襄阳是近年来湖北经济发展较快的地级市,也是违法违规用地的高发地区。前几年,由于违法用地严重,多次受到上级土地部门处罚、处分,其中仅违规设立的深圳工业园,就清理出38宗违法违规用地,罚款近1900万元,一批相关责任人受到追究。
    三四年前襄州区综合经济实力还只排在全省第30位左右,但由于近年来热衷招商引资、加快工业园建设,追求“跨越式发展”,2009年就升到第19位,2010年又升到第13位,2011年计划进入全省“前十强”。2011年上半年,全区实现财政收入4.5亿元,超过2010年总和,2012年计划达到15亿元,年增幅惊人。
    负责双沟工业园招商引资工作的当地干部王勇说,目前,有意入园的企业已达四五家,但由于基础设施不到位,与其他地方差距大,企业不满意,“政府很着急”。现在各地用地需求高,全省用地紧张,指标不够用,排队等候现象严重,一些项目不得不边申报边建设,以满足工业园招商引资需要。
对此,湖北省社科院研究员匡绪辉认为,地方政府之所以敢屡屡突破土地“红线”,关键是干部考核的“指挥棒”在起作用,无法抵挡“投资饥渴症”带来的用地冲动,不惜打“擦边球”,在政策“红线”边缘游走,千方百计逃避土地监管。
    “这不仅侵害了农民利益,而且破坏了地方可持续发展,明显不符合科学发展观。”匡绪辉等专家认为,双沟工业园的违规占地造假事件是一个典型案例,凸显了当前我国土地“红线”保卫战面临的严峻形势,急需引起重视。
    3.李猛(化名)最怕听到喇叭响,每次村里大喇叭喊,哪儿哪儿地不要种了,就意味着一块地被占了。有时,甚至喇叭没响,地里的庄稼就被人推倒。随后,田地边会插上块铁牌——“××宾馆”或“××工厂”。
    李猛是河北新河县李家庄村村民,他眼看着700多亩耕地被逐渐蚕食,如今只剩下几十亩。 这样的喇叭声还在其他村庄响起,李家庄、朱家庄、齐家庄、南关……村民们反映,在县城周边的村庄,地都被“占得差不多了”。
    从2010年开始,河北省各地表现出兴建工业园区的热情,纷纷上报园区规划。
    新河县规划的园区面积达20平方公里,相当于三四个老城区。这对于一个省级贫困县而言,是项异常庞大的计划。此后,该县实行全员招商。
    在急速推进园区建设时,新河县出现了大量违法占地行为。县国土局于2011年6月10日向县政府提交了一份报告,报告中提及,从2010年以来,县工业园区有31宗违法违规用地事件,面积共计3166.6亩。

    5.“2010年度卫片发现的土地违法问题比2009年更加严重,顺德的违法用地总量比2009年度增长一倍多,2月底前,一定要将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压减到15 %以下,否则,顺德将被问责。”在2月18日召开的2011年顺德区全区国土建设和水利工作会议上,副区长杨小晶语气坚决地说道。
    据了解,在2008年时,也曾由区政府牵头,联合各相关部门对全区违法用地进行了一次强有力的整治,到2009年已将违法用地的势头压了下去,但这场执法风暴过后,到2010年,即出现了反弹,新增违法用地足足有2009年的一倍之多,杨小晶形容目前顺德违法用地问题“触目惊心”,到了不清不行的地步。究竟为何2010年的情况如此严重?
    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相关负责人分析说:“比如一个1.7亩的鱼塘,如果租给别人养鱼,每月的租金也就两三千元,但如果推平了,建厂房,每平方米每个月就能租十元或数十元,这个收益比起出租鱼塘就大得多了。而即使被查出是违法用地,要罚他也不容易,大不了强拆,由发现到强拆这个过程,中间还要经历较多的程序,而这个过程中,违法者可能都已经把成本收回来,甚至是赚了很多钱了,这就驱使违法用地行为加剧。”
    此外,该负责人还介绍,违法用地主体除了企业之外,还有个人。“有些村民,村里给他分了土地用来盖房子,但是那地块的用途本是耕地,要盖房子就要报批申请,而国家对土地用途都是有指标的,不是申请了就能批,有的村民等了几年都没有批下来,儿子都急着结婚了,就干脆自己先盖了。”该负责人解释说。
    “在2008年‘两违’整治行动的风头过后,一些村(居)、企业、个人又在蠢蠢欲动,个别镇(街)的违法用地还出现蔓延的态势,使得2010年违法用地行为大大反弹。”该负责人补充说道。
    6.“在土地执法监察查处的各类案件中,违法用地建设案所占的数量多、查处难度大,且社会效果差,总的来说就是执法难,包括制止难、处罚难和执行难,三大难!”某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蔡俊豪向记者倒苦水。
    蔡俊豪解释说,制止难,是指国土部门发现违法用地后,对于违法用地的当事人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后,如果当事人不停止违法行为,法律上没有继续赋予国土部门相应的强制手段,仅一纸“公文”,对违法当事人缺乏威慑力。
    处罚难,包括调查难和送达难。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国土部门要立案查处,但对当事人询问调查是弄清楚违法事实的关键,也是处罚的前提,当事人往往以各种理由和借口推脱、逃避等,法律对当事人不配合询问没有规定要承担责任,一宗询问调查笔录核实下来,往往要费很多周折,花很多时间。而在国土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后,应通知当事人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往往拒绝到场领取,这样国土部门又只能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留置送达或公告送达。 而执行难则是国土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当事人往往不会主动履行处罚义务,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程序复杂、时间长,最终使案件无法执行。
    7.2004年初,国务院办公厅曾下达明确禁令,停建所有的新的高尔夫球场项目,至今未解禁,相关主管部委随后还陆续下达了近10个禁令。然而7年过去,各地仍建设了400多家高尔夫球场,在土地资源极其稀缺的北京市,球场就多达70家。有专家认为,鉴于我国高尔夫运动需求与日俱增,可将公众球场作为建设的主要方向,让违规高尔夫球场部分地向公众开放,使它们具有公益性质,以此避免浪费。
    据调查,这400多家球场大多是打着体育公园、生态园、休闲园、绿化项目等旗号,绕开国家部委的审批而顶风兴建的。一些规模较大的高尔夫俱乐部在国家工商总局办理了登记手续,经营范围却不包括高球球场运营,而是会议服务、文体用品销售等业务。也就是说,这些逆禁令而上马的高球球场项目,为规避禁令而在注册、报批等环节提交了不实资料,具有一定的迷惑性。
    但这样的迷惑性,“威力”当真如此之大,以至于7年来不仅骗过了所在地地方政府,而且连频繁启动综合治理和督办的国家主管部委也忽悠过去了?国土资源部可以利用卫星查获基层地方违法占用耕地的情况(有些个案涉及占用土地面积并不大),却不能检测出数百处规模更大、违法建设的高球球场?这显然是说不过去的。  
    客观而言,关于高尔夫建设在土地、环境、污染、水资源方面的影响,学界和舆论~直有分歧。虽然关于高尔夫球场的祸福之争早已有之,其负面效应却不言而喻。比如一般而言,建设高尔夫球场要将原先土地上的植被置换成专用草坪,还要持续不断地施肥及喷洒农药。高尔 夫球场占地广,占用粮田,破坏耕地,而且高尔夫球场耗水量大,再加上每年喷洒在高尔夫球场  草坪上的农药高达50多种,会对地下水造成污染,更重要的是,单一的大量的草坪和草种不仅不会产生人类所需要的氧气和水分,在长时间的累加后还会放大负面效应。从确定18亿亩耕地红线后,中央政府出台的保护耕地文件、制度甚至法律非常之多。比如,仅限制高尔夫球场建设就多达10多项禁令,特别是2004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暂停新建高尔夫球场的通知》,叫停了新高尔夫球场建设。然而越叫停越多,出台禁令越多高尔夫球场建设越厉害,吞噬土地越严重。截至2010年年底,全国有近600家高尔夫球场。而 2004年叫停建设以前,全国只有170家。也就是说,禁令之后全国又建了400多家,占总数的 67%。这说明10多项禁令完全形同虚设,基本成为一纸空文,甚至助长了高尔夫球场的建设。因为,禁令下发后,一个、两个、三个……更多个高尔夫球场出现后,没有被处罚、被处理,那么,示范效应就迅速传递开来,大家都开始比禁令出台以前更加疯狂建设,最终是法不责众、令同虚设。
    高尔夫球场建设10多项禁令遭遇如此命运,那么,其他耕地保护措施更不用多说了。建设新城新区风起云涌,建设大广场、大游乐场、大开发区正在无情蚕食着土地。开发商也不甘落后,一座座豪华酒店、别墅群正快速占领大片农田。号称要实行最为严厉的耕地保护制度竟然演变成为最松懈、形同虚设、一纸空文的保护政策。这保护耕地的一系列制度、  文件、办法在强势的地方政府、开发商、财大气粗的官商勾结面前都已经成为一堆废纸。然  而,对于弱势的普通百姓特别是农民兄弟却是非常严格的。农民兄弟想盖房,申请宅基地非常之困难。
    目前,中国耕地面积仅剩18亿亩多一点,人均不过一亩三分地。如果再这样下去,真应了老人所言:子孙后代吃什么?我们不是缺制度、办法,而是太缺执行力了,往往是为管而管、为制定制度而制定制度,制度一出就完事大吉,执行结果如何没有部门跟踪,就是跟踪也被强势当事者的三寸不烂之舌一游说就彻底溃败下来。比如,高尔夫球场建设禁令就是如此。这次如果不是媒体曝光出来,国土部等监管部门会自动公布这么令人震撼的真相吗?
    8.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昨天(2011年7月7日)下午,国土资源部、监察部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公布首次土地问责结果。结果显示:112名官员在此次问责中被追究责任,32名已经离职的官员也仍被问责。土地问责会成为地方政府官员头上的高压线吗?
    究竟有多少名官员将在首次土地问责中被追究责任,这从启动问责的那一天开始,就成为很多人极为关注的一个焦点问题。会议一开始,监察部副部长郝明金就通报了相关数据:    给予两个设区市、29个县市区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纪律处分,计44人;给予两个设区市、26个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纪律处分,计29人。
    44名地方政府负责人被给予纪律处分,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局长李建勤说,地方政府官员被追究责任主要有两种情况:
    第一类是有关地方一般性的项目违法占用耕地宗数多,面积大,违法占用耕地的比例达到了15%以上,土地管理的秩序比较混乱。另一类是存在着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违法违规改变土地的性质和用途搞房地产开发,或者是违反国家产业政策,乱上违规项目,这样必须追究责任.
    73人被给予纪律处分,24人被给予组织处理,加上之前有11名县级政府领导因土地问题已经受到责任追究,4名国土资源部门负责人因经济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被问责的总人数为112名。而就在两个小时之后,112个名字先后出现在监察部和国土资源部的官方网站上。 郝明金表示,“处理意见有关省区监察机关正在组织落实,有关地方必须将纪律处分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 网站上公布的结果显示,山西大同副市长郝月生行政记过处分;安徽巢湖时任市长宋国权行政警告处分;湖北襄阳市樊城区时任区长、现任四川省委统战部副部长项晓峰党内警告处分。此次处罚最重的是安徽巢湖国土资源局局长过仕伟,被给予行政降级处分。对此李建勤回应说,主要原因就是因为违法占用耕地超过了15%的上限。“它是地级市,地级市下面几个县都超过了15%,那就说明你这个城市土地管理秩序是比较有问题的。”
    细心的人在112个名字中发现这样一个细节,其中的32位官员的职务前面有“时任”两个字。李建勤对此解释说,这是用事实说明,即使官员调离,但只要土地违法的事实发生在任期内,仍然会被问责。“有的地方政府领导虽然离开了当时他所工作的那个城市,调到别的城市去工作,但是我们对违法违规的查处是根据你的责任来追究的,所以你当时担任那个岗位的职务,那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给予相应的级别处理。”
    两年前,一位地方政府官员因当地土地违法违规严重被国家土地总督察徐绍史约谈,约谈结束后的滋味,他用“三心”来表达:痛心、伤心、忧心。如今首次土地问责结果公布,榜上有名的112名干部心里究竟如何的五味杂陈我们无法得知,但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负小苏提到的一些地方政府近期的做法,或许可以说明,不少地方政府官员已经把土地问责当成了悬在头上的一条高压线。“湖北省襄阳市纪委监察局、国土资源局联合出台的《襄阳市违反土地管理规定约谈问责暂行办法》规定,超过问责比例区域的党政主要负责人一律先停职再问责。各省领导在约谈会上明确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要坚定不移地、毫不含糊地纠正、纠错和改正,切实做到耕地的红线不能碰,规划用地的红线不能碰,违法问责的红线不能碰。”
    但总有人会忽视高压线的存在,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说,最近就有一种现象不容忽视。“就有的人说有些违法行为是良性违法,有的同志觉得只要不贪污受贿,我是为了发展违法违规用地,管矿用矿,他就满不在乎,这些同志无视法律,轻视法律,漠视法律,这种现象要坚决地遏制。”
    徐绍史直言不讳地指出,无论是土地还是矿产的违法违规,政府默许、纵容甚至指示也都占到了相当比例,对此,他再次特别强调:各级执法机构要敢于碰硬、不怕得罪人,绝不手软。“作为一级政府,作为政府的公务人员,必须自觉地讲法、守法,更不能默许纵容各种违法违规的行为。因此土地矿产的执法监管,责任要落实,力度要加大。”
首次土地问责的结果刚公布,国土资源部已经开始紧锣密鼓地部署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根据时间安排,7月底之前各地要初步向国土资源部上报相关数据,9月底之前完成验收,正式上报结果,这意味着,第二次土地问责的大幕即将拉开。
三、作答要求
请根据“给定资料”,自选角度,自拟题目,写一篇1000字左右的评论。
    要求:观点明确,立意新颖,逻辑严密,分析评论透彻,语言精练流畅。

选项

答案土地问责。切莫“纸上谈兵” 2011年7月7,日,国土资源部、监察部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公布首次土地问责结果,处理了有关地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责任人员,给予44名地方政府负责人、29名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纪律处分。本次会议使得“土地问责”成为公众议论的焦点话题,公众对“土地问责”充满希望的同时,也存在着诸多质疑。 土地问责,比较规范的解释为:在土地使用过程中,对违法占用土地资源,造成耕地等农用地变成工业用地或城市建筑用地,损害公民的合法权益,给行政机关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现阶段,在我国许多城市出现了土地开发失控、空间蔓延加快的趋势,违法违规用地现象日益凸显,破坏了我国现有的土地制度环境,引发了尖锐的人地矛盾。在这一背景下,土地问责制度的出台,对于遏制违法违规用地现象猖獗的态势具有积极意义,可谓应时之举,人心所盼。 但是,之前多项土地制度的执行不力屡次消磨着民众的信心,而本次土地问责公布结果的些许疑点也让民众疑虑重重。如何使公众心中不再有类似“土地问责是否能成为地方政府官员头上的高压线”这样的疑问,如何使土地问责制度不再沦为“一纸空文”,我们需要明确很多努力的方向。 土地问责,相关法律须跟进。一方面,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使得国土部门的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缺乏有力的执法依据,从而捉襟见肘。另一方面,法律法规的漏洞,也给土地违法违规者实施违法违规行为制造了机会和借口,从而使得土地违法违规现象屡禁不止。土地问责制度的出台,需要相关法律制度的及时跟进,进一步完善问责体系,为问责制度的有效执行提供法律保障。 土地问责,执法行为须透明。“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然而地方政府官员和开发商之间明显存在着的官商勾结现象以及由此滋生出的诸多腐败问题,令关于土地保护的一系列制度、文件、办法成为“一纸空文”。令同虚设。而土地问责制度作为一项新制度,其在实施过程中必须透明公正,这样才能保证问责结果的公信力,从而严厉地惩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 土地问责,常态机制须保证。一项刚出台的新制度,需要为其赋予良好的制度实施环境,进而才能不断改进和完善,在常态化的形式下解决现实中存在的问题。面对当前违法违规用地现象的不断涌现,土地问责制度的实施很有必要,但是更需要建立常态机制保证其长久稳定地实施。朝令夕改的制度不仅于事无补,反而会挫伤民众对政策实施的积极性,更为严重的是还会使他们丧失对政府的信心。因此,关于土地违法违规问题,需要严格规范责任追究,建立常态化的土地问责机制。 总之,土地问责制度作为一种事后追究制度,不仅需要我们根据现实情况不断地加以完善,更需要我们从源头着手,积极地预防土地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将事前预防与事后追究结合起来,有效地遏制土地违法违规态势的进一步扩展。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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