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程序相比,企业破产程序有以下特点:( )

admin2008-05-12  59

问题 与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程序相比,企业破产程序有以下特点:(   )

选项 A、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而企业申请破产后,主要是由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对其进行清算
B、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应负偿还责任,但债权人五年内没有提出偿还请求时,才解除;而企业破产后就注销登记,解除偿还责任
C、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破产企业无财产可供分配时,宣告破产程序终结
D、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没有关于追加分配的规定;而破产企业在破产程序终结后二年内发现有新的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可以追加分配

答案ABCD

解析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7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而《企业破产法》第13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故A项正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8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而《企业破产法》中只要破产企业破产程序终结,在进行了注销登记后,则破产企业不能再承担清偿责任。故B项正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31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而《企业破产法》第120条第1款规定,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故C项正确。《企业破产法》第123条规定,自破产程序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四款或者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终结之日起二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一)发现有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六条规定应当追回的财产的;(二)发现破产人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的。有前款规定情形,但财产数量不足以支付分配费用的,不再进行追加分配,由人民法院将其上交国库。而《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四章中没有此种规定,故D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vGCn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