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人朴某于2005年7月来上海旅行,期间与中国公民田某发生争执,将田某打伤住院治疗,2005年9月田某向中国某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哪几项?( )

admin2009-03-23  27

问题 韩国人朴某于2005年7月来上海旅行,期间与中国公民田某发生争执,将田某打伤住院治疗,2005年9月田某向中国某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哪几项?(   )

选项 A、朴某可以委托某韩国律师事务所律师金某以律师身份作为其诉讼代理人
B、朴某可以委托其朋友韩国公民李某作为其诉讼代理人
C、朴某应在收到受诉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后15日内提出答辩状
D、朴某应在收到受诉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后30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案2,8

解析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1条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民诉意见》第308条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外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本国人为诉讼代理人,也可以委托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故A项错误,B项正确;《民事诉讼法》第248条规定:“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通知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中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故C项错误,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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