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9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出票后2个月付款、金额为20万元的商业汇票,该汇票载明丙公司为付款人,丁公司在汇票上签章作了保证,但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   乙公司取得汇票后背书转让给戊公司,但未记载背书日期,戊公司于2013年5月15日向

admin2014-03-26  35

问题 2013年4月19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出票后2个月付款、金额为20万元的商业汇票,该汇票载明丙公司为付款人,丁公司在汇票上签章作了保证,但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
  乙公司取得汇票后背书转让给戊公司,但未记载背书日期,戊公司于2013年5月15日向丙公司提示承兑时,丙公司以其所欠甲公司债务只有15万元为由拒绝承兑。
  戊公司拟行使追索权实现自己的票据权利。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戊公司有权向(   )追索。

选项

答案甲公司、乙公司、丁公司

解析 持票人可以向票据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中的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本题中,丙公司为付款人,其并未对票据进行承兑,不是票据债务人,戊公司仅有权向甲公司、乙公司、丁公司进行追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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