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卷一第77题)张某针对李某的发明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李某在收到无效宣告请求书后,在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答复期限内,采取下列哪些做法是符合相关规定的?

admin2018-06-28  35

问题 (2015年卷一第77题)张某针对李某的发明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李某在收到无效宣告请求书后,在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答复期限内,采取下列哪些做法是符合相关规定的?

选项 A、以合并方式修改权利要求
B、提交外文期刊及其中文译文作为反证
C、与张某接触。商谈和解事宜
D、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在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答复期限内陈述专利权应维持有效的意见

答案A,B,C,D

解析 A.《专利审查指南2010》4-3-4.6.3“修改方式的限制”中规定:“在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审查决定之前,专利权人可以删除权利要求或者权利要求中包括的技术方案。仅在下列三种情形的答复期限内,专利权人可以以删除以外的方式修改权利要求书:(1)针对无效宣告请求书。(2)针对请求人增加的无效宣告理由或者补充的证据,(3)针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引入的请求人未提及的无效宣告理由或者证据。”故选项A正确,符合题意。
    B.《专利审查指南2010》4-3-4.3.2“专利权人举证”中规定:“专利权人应当在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答复期限内提交证据,但对于技术词典、技术手册和教科书等所属技术领域中的公知常识性证据或者用于完善证据法定形式的公证文书、原件等证据,可以在口头审理辩论终结前补充。专利权人提交或者补充证据的,应当在上述期限内对提交或者补充的证据具体说明。专利权人提交的证据是外文的,提交其中文译文的期限适用该证据的举证期限。”故选项B正确,符合题意。
    C.《专利审查指南2010》4-3-2.2“当事人处置原则”中规定:“在无效宣告程序中,当事人有权自行与对方和解。”故选项C正确,符合题意。
   D.《专利法》第19条第2款规定:“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在国内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选项D中李某在指定期限内委托专利代理机构进行答复符合相关规定。故选项D正确,符合题意。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v2HC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